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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投资托管造林要有风险意识

2004-11-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郑北鹰 我有话说

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发展速生丰产林能快速致富,宣传“合作(托管)造林”项目,招商进行合作(托管)造林,引起社会关注。对此,国家林业局负责人强调:个人投资这种托管造林,一定要有较强的防范风险的意识。

这位负责人说,广大群众参与林业建设,国家是支持和鼓励的。但是,无论哪

个公司通过向社会公众吸纳社会资金发展林业,都应当符合社会融资、广告宣传和林业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经营活动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同时,广大投资者在投资决策之前,应对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作充分的了解,仔细审查合同内容与企业广告宣传是否一致,以确保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

投资托管造林,发展速生丰产林,是能够获得一定经济收益的,有的还可以获得较高的经济收益。但是林业具有生产条件较为艰苦、林木生长周期较长的特点,还存在气候干旱、森林火灾和病虫害等不可确定的因素,木材价格还受国际、国内市场的影响,因此准确预测投资林业的经济收益比较困难。此外,不同区域、不同土地条件、不同树种以及不同经营方式,都会导致经营成本和经济效益的统计不同,有的甚至差别很大。

据国家林业局有关部门对毛白杨、泡桐、意大利杨、小黑杨、日本落叶松等10余种主要速生丰产树种投资和效益的分析,每亩造林成本约为360元左右(不含承租地费用等)。一个经营周期(按10年计算)每亩生长量约为10立方米(年均生长量每亩约为1立方米),综合出材率约60%―70%,每亩产材量约6立方米―7立方米,按目前每立方米木材市场价格650元计算,每亩速丰林一个经营周期的毛收入约为3900元―4550元(年均390元―455元),这里还包括造林成本和有关税费。以上树种的年均生长量和收益率只是全国平均的一个参考值,土地条件好,经营水平高,其生长量可能会高一些;反之生长量则会低一些。

有关专家指出,发展速生丰产林,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第一,品种优良。第二,好的土地条件。第三,集约化经营管理。三者缺一不可。

个人投资发展速生丰产林是有一定收益的,但收益大小是有条件和限度的。风险主要来自四个方面。一是林木生长周期内发生的风害、冻害、涝灾、旱灾、火灾和病虫害,都会对林木生长、木材产量和材质好坏产生不利影响。二是如果土地条件不好,品种选择不当,经营管理管护工作跟不上,也不会获得应有的经济效益。三是林木生产效益的高低很重要的是取决于生产成本和市场需求。木材价格受国内外市场影响较大,若干年后,木材价格只能由当时的市场决定。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规格、质量,不同的时间,其价格差异较大。四是造林公司的经济实力和诚信程度,合同到期后公司兑现合同条款的能力和诚心,将是投资者面临的主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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