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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何日不傍“星”

2004-11-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河南洛阳 王曙光 陈有根 我有话说

翻阅报刊,收听广播,放眼荧屏,真可谓“明星广告”大擂台。笑星、歌星、影视体美明星齐上阵,真是你方“告”罢我登场,“星”光灿烂耀花眼。商家、广告业主之所以都有“明星情结”,尤其是美女明星情结,说白了看中的是明星的名望与名声。于是,新近走红的影视明星、选美大赛刚刚夺冠的佳丽、国际与国内体育盛会决

出的冠军都成了商家争相邀请的形象大使和代言人。广告是商家推介产品,升华企业品位的手段。但广告的作用有限也有度。君不见,很多明星做的广告因和产品出入太大,反而起到了相反的效果。笔者认为,与其花巨资傍“星”做广告,不如把资金投入到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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