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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发票难逃“电子眼”

2004-11-1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徐继增 我有话说

本报讯规范税收秩序,打击虚开和利用假增值税专用发票,特别是利用手工版发票进行偷税的犯罪行为,仍是税务稽查检查的工作重点。日前,山东新泰市国税局充分发挥金税工程“电子眼”的功效,成功查结了9起增值税假发票案件。

在案件的查处中,新泰市国税局的工作人员感觉到,在手工版专用发票取消之机,犯

罪分子可能利用这最后的机会进行疯狂地虚开。为了遏止这种苗头,该局要求各单位要严把认证关口,对认证不符、存有疑点和来自违规高发区的发票,一律通过金税工程“电子眼”进行协查。该局先后发出了342份发票协查函,累计查处有问题发票124份,补税、罚款179万元,同时,对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全部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从查处的这些案例看,随着税收信息化的不断深化应用,国税系统初步建立了信息化支持下专业化的管理体制,初步实现了业务流与信息流的有效结合,提高了税收征管的科技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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