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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语言不宜上报刊

2004-11-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湖北武汉 严辉文 我有话说

11日的某中央级大报发表了乐毅同志《刘翔的事绝不会发生在姚明身上》一文,文中凡是有“我”或“我们”的地方,作者均以“偶”或“偶们”来指称;同时对于刘翔亦一概以刘GG来替代。幸亏有了几年的上网经验,笔者总算是没有对“偶”“GG”什么的产生太多的疑惑和误解,但是在报纸上读到这样的字眼,相信不少读者还是

会产生“偶是谁”的疑问。尽管该大报的读者不乏网民,对于读懂这些也许不太费事,甚至即便是对于年龄稍大一点的非网民而言,只要来个“脑筋急转弯”,也不会妨碍他们通读全文,但是这种不正规的语言符号毕竟给读者带来了不少的误会。笔者以为,对于上述这样的中央级大报,在网络语言文字尚未被人们普遍接受,尚未被接纳为新的规范化语言文字时,还是不要把它用在报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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