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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当途”非彼“当涂”

2004-11-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张巨龄 我有话说

中国似乎只有一个当涂,它坐落在现今安徽省与马鞍山市界内。那地方不大,名气不小。唐代大诗人李白客死于该处;明人方孝孺那首“鲁班门前弄大斧”的诗,就与那里“采石矶旁”的事情息息相关……

“当涂”之“涂”,应如笔者所书。但是电视连续剧《布衣知县梵如花》的字幕及剧中府衙的门额上,却都写作了“

当途”,实在不应该。“当涂”确实有个异形,恰恰是“当途”。但那是作为一个普通词语来用的时候。比如《韩非子・三守》中所写的“何谓三守?人臣有议当途之失,用事之过,举臣之情”。清代刘献廷《怀古》诗中关于“请与当途人,治乱实此始”的话里,也有“当途”一词。前者指“居要位、要职的人”,后者指“执政、掌权”的意思。两个“当途”都可用“当途”替代。因此,《汉语大词典》才将它们作为释词的例句放在了“当途”条下。而《孙膑兵法・擒庞涓》一节则索性把表示“正当途中”的“当途”写作“当涂”,于是便出现了“南有宋,北有卫,当涂有市丘,是吾粮涂绝也”的字样。以上三例中的“途”、“涂”之所以通用,原因就在于它们都是作为一个普通的动词或名词来使用的。

至于专用名词,就得又当别论而不能书作“当途”。理由有二:第一,古籍新著无此先例。比如,距今已有72年历史的《中国古今地名大辞书》引征典籍的注释写的是:“当涂县……汉置,三国时县废。晋复置。成帝时侨立当涂县于江南……今安徽怀远县东南。”又比如,1983年出版的由北京大学中文系编写的《中国文学史纲》,在提及李白晚年时写的是:“宝应元年(762年),李白到安徽当涂投靠族叔李阳冰(当涂县令),十一月病逝”。以上两书均作“当涂”。第二,关于人名、地名用字从其本人、本地的相关规范,已有实行。例如,“?”已经简化,但以小说《李双双》著称的作家“李?”,仍不用“准”;我当年上大学同窗、今全国政协委员“文?”之“?”,依旧未改用规范异体“哲”。这“当涂”其地,画册地图,连同目前当地政府机关等的牌匾,始终都作“当涂”,我们不可擅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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