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万辆公车贴标“上岗”

2004-12-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陆健 我有话说

本报温州12月6日电从前天开始到明年1月30日,浙江省温州市的近万辆公车陆续贴上“车辆身份证”――公车标识,以接受群众的直接监督。该市纪委有关负责人称,此举将有效遏制党政机关干部违规驾驶公车现象。

公车标识由市委、市政府、市反腐败斗争联席会议办公室核发。记者看到白底蓝色的公车标识正面为国

徽,红色的“公务车”三个字在中间十分醒目,下面一行则标明公车所属的单位。标识的反面印有“不准酒后驾车”、“不得擅自用于私人事务”等注意事项。

该市规定,严禁超编、超标购车和违反规定向企事业和下属单位借、换车辆;对因私确有特殊原因需借用公车的,必须在用车前提出申请、填单,说明用车原因、时间、线路、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用车按0.8元/公里付费。同时公车不能再随意“喝油”了,各单位要选择1至2个汽车修理厂和加油站,作为本单位公务车辆的维修和加油点。

对违反公车管理规定者,该市还设置了“高压线” 公车私用违规情节严重者将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违规驾驶公车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被盗、被抢情节严重的,将给予撤职、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并责成责任人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作相应赔偿。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