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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霸王现象”研讨会在京召开

2004-12-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淮水 我有话说

令消费者敢怒而不敢言的“霸王条款”、“霸王现象”近来日益受到新闻媒体和公众的高度关注,日前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2004“各行业反不平等条款联合行动”暨首届“霸王现象”研讨会上,专家学者和来自全国各地众多行业的200多名企业界人士在此就我国部分行业中存在的“霸王现象”和“霸王条款”问题进行了研讨,

与会者呼唤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交易。会议期间,参会单位和与会代表还共同起草并签署了《公平交易宣言》。

会上公布的一份由中国社会调查所具体实施的调查报告表明,电信、房地产、保险、电力、教育、医疗、银行、铁路、交通、超市等被公众“推选”为“十大霸王行业”。中国社会调查所归纳其五大“霸王作风”,具体表现为:排除、剥夺消费者应有的权利;经营者和消费者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利;经营者减免自己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义务;经营者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等。

该调查活动由中国产业报协会、《经济参考报》、《消费日报》等30家产业新闻媒体联合发起,从今年11月22日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其间,中国社会调查所共收回来自全国各地的调查问卷58575封,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自然人和企业法人。调查结果显示,97.46%的消费者或法人曾遇到过“霸王条款”和“霸王现象”的危害,有51.2%的被访者认为自己遇到“霸王条款”或“霸王现象”后能忍则忍,不采取任何措施的人员占32.0%,希望寻求媒体帮助的占42.0%,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的仅有39.8%。而受到“霸王条款”或“霸王现象”危害后能够得到具体解决的几乎没有,多数或全部得到解决的只占3.83%。在调查当中,有81.0%的被调查对象认为“霸王条款”和“霸王现象”能够存在的原因是垄断经济长期以来造成的,认为“法律不健全”的占50.0%,选择“地方保护主义”的占36.0%;认为“信息资源不对称”的有22.0%,“商家逐利行为”的占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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