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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选举“差生”不妥

2005-01-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山东省临朐一中 马玉顺 我有话说

近闻,某中学在班级管理中推出了一项新举措,即让各班学生投票选举该班的“差生”,对选出的“差生”,学校和班主任实行重点监控,确保他们不扰乱课堂秩序。

笔者认为这种办法不妥。首先,投票选举“差生”直接伤害了所谓“差生”的自尊心,极有可能使投票选出的“差生”从此一蹶不振,变得厌恶学习和学校

。其次,老师发动学生“评议”,也在所有学生的心灵里埋下了不良的种子,影响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第三,投票选举“差生”,违背了教育法律法规中“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等规定,是一种侵害学生尊严的违法行为。

希望存在投票选举“差生”现象的学校,多从学生的身心健全发展着眼,关爱每一个学生,尽快废除这种“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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