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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推进改革的2005

2005-01-0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2005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态势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衔接“十一五”发展的重要一年。当前,各方面加快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很高,经济自主增长活力增强,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有利条件较多,为改革深化创造了良好环境。但是,如何认识

当前的改革形势,继续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如何在锐意推进改革的同时,又兼顾各方利益,把握好政策措施出台的时机、力度和节奏,都是值得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的重要问题。日前,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在京举办改革形势分析会,高尚全、迟福林、卢中原、石小敏、徐小青、魏加宁、常修泽、贾康、刘尚希、卢进勇等二十余位知名学者汇聚一堂,就如何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等热点话题进行了研讨。为推动2005年诸项改革深化,本刊特编发部分与会者的发言要点(根据录音整理,小标题为编者所加)。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高尚全:

2005年应当把“改革年”推出来

为什么说2005年应当把改革年推出来,这是因为:我们的改革目前正处在关键阶段。我国正处在从农业社会走向工业社会、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转型当中各种矛盾必然会增多,特别是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会不断地涌现出来。根据国际上的经验,人均GDP在1000―3000美元之间,这个阶段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是继续向好的方面发展;另一种可能是矛盾凸现,社会产生动荡。这两种可能都有。我们要继续向好的方面转,就要以深化改革来解决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这是一个大的背景。另外,我们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怎样贯彻?怎样落实?我觉得关键要靠改革。我们应当把改革作为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成果的一个根本措施;要把改革作为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基本政策;要把改革作为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

改革的重点是什么?对此,大家议论得也比较多。我想,2005年改革的重点应当是:第一,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不要因为前一段国有企业创造了几千亿元的利润就盲目乐观。应当看到改革的任务还是很重的。现在国资委管了180个企业,股份制的只有21个,国有企业政企分开、股份制改革、股权多元化,路还远着呢。现在中央明确停下来的就是大型企业的MBO(管理层收购),并不是对国有企业改革的评价。国有企业改革应当说任务还是相当艰巨的,有的刚开了个头,有的还没有开头,特别是垄断行业改革。第二,金融改革。金融改革究竟怎么搞,这确实是一个问题。金融改革放在什么位置上,怎么抓住切入点?这个问题也值得我们思考。第三,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的行政转变应当放在重要的位置,也应当作为一个重点。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迟福林:

为“十一五”时期加快改革奠定基础

2004年是凸现改革的一年。主要表现在:第一,这一年的农村改革,不仅对农村经济,而且对我国宏观经济的稳定和宏观调控的阶段性成果巩固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第二,改革滞后是经济运行当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比如,盲目投资的根源是投资体制改革滞后;土地市场混乱是土地制度改革滞后的表现;信贷问题是国有企业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滞后的直接结果;电力短缺与垄断行业改革滞后有相当大的关联;投资与消费比例的失衡,反映了就业、分配体制改革的滞后。概括一句话,就是改革不到位、改革滞后,是形成我们经济生活中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重要原因。第三,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程度。政府主要目标应该从经济建设主体向公共服务主体转变。

2005年是改革攻坚的关键一年。为什么是关键,我概括为四句话:第一,一些重要领域的改革正处在关键时期。比如说国企改革,尤其是大型国企和垄断行业的改革,处在一个相当关键的时期,不进则退;财政、金融、投资体制改革和农村改革在2005年也处在一个相当关键的时期。第二,加快改革对进一步搞好宏观调控具有关键作用。宏观调控反映出来的结构问题、增长方式问题、运行机制问题,根本是改革能不能到位的问题。因此,要把加快改革、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作为这次宏观调控的一个主要特点,也是这次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任务。从这一点来说,这次宏观调控恐怕是一个比较长期的一个过程。第三,2005年的改革对“十一五”时期的改革将产生关键性的影响。2005年的改革从现在看起到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搞得好,会奠定“十一五”时期加快改革的重要基础。2005年的改革氛围和改革实践还会对“十一五”时期的改革规划起到重要的影响作用。第四,政府改革已经成为推进全面改革的关键。我们各项改革的关键在于政府的转型,中国目前正处在改革的关键时期,政府转型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从以GDP为中心向以制度创新为中心的转变,政府继续提供某些重要的制度性产品,对今年的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甚至决定性的影响和作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部长卢中原:

投资体制改革需要研究的四个重点

未来的中国经济要想保持一个昂扬的态势,就必须从根本上解决投资体制、财税体制的一些制度缺陷。投资体制现在一方面不适应微观经济活力逐渐增强的需要,另一方面也不适应保持宏观稳定的需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府投资范围界定不清楚。对竞争性领域的投资,政府介入得仍然过多,行政干预也很多。政府的职能怎样体现,过去特别强调掌握预算内投资,“手里有米才能叫来鸡”,一定要掌握大量的预算内投资才能调控全社会投资,这个观点现在还没有什么转变。政府应该在消费方面行使自己的公共职能,政府在国防、科研方面的投资是必要的,但是我觉得现在政府的投资职能还是过多地放在了一般竞争性领域。另外,有一些领域也未必都需要政府来集中投资,包括一些基础设施完全可以扩大开放、吸引民间投资进入,这是重要的。这个观念不转变,将来老要控制预算内投资,加大预算内投资的比重,就很难扭转。

第二,政府对全社会投资立足于调控、监管,而轻服务。传统的投资体系就是这样的。现在多元化投资主体十分活跃,行业主管部门已经纷纷取消了,取消以后谁向社会提供投资信息?现在缺少相应的“行业天气预报”,没有完善的、透明的、公开的服务体系。这样,微观主体没有得到及时的完善的足量的信息供给,又反过来归结于政府调节不到位、监管不到位,而把完善信息的职能忽略掉了。这是需要反思的。

第三,缺乏有预见性的、前瞻性的宏观的产业指导。这和信息有一定的连带关系,但是涉及的行业又更为集中一些。比如说“十五”期间我们对能源需求的预测就非常保守,对钢材等基础原材料需求的预测也非常保守。在新一轮城市化当中很多需求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但是你还要像原来的预测那样,我们怎么能发展。没有一个前瞻性预见性非常强的导向能不能适应发展需要,我认为是不能的。

第四,现行投资体制过于看重经济性指标的控制,而忽略社会性指标的引导。过去我们过多地看重投资项目的微观经济效益,要由我们计划部门审批,认为政府的理性和官员的理性高于市场的理性,但事实证明很多经过审批的项目亏损。因此,我们怎么样避免将来再出现这种层层审批之后的投资失败,而且很多微观主体绕过你的审批,“铁本”项目就是一个教训。这也是需要研究的。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

客观评价地方政府的投资行为

关于如何评价地方政府的投资行为,我听到很多说法,也看到很多文章。在投资增长比较快即所谓的投资过热时,大家找原因都是一棍子打在地方政府的身上。有人说地方政府投资的欲望太强烈。我对这种观点有一点不同的看法。我认为,对地方政府的投资行为,应当有一个客观的评价。中国的经济发展模式,在市场机制还很不健全的情况下,实际上是政府对推动整个经济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尤其是地方政府对于整个中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大作用。如果都一棍子打在地方政府身上,抑制地方政府投资的欲望,地方政府对经济发展不感兴趣了,中国的经济不知道会是什么状态。

有人说,现在市场的力量增强了,地方政府应该逐渐淡出这种投资的范围、投资的场所,但我认为,地方政府这种投资的欲望不是关键的问题。人都有欲望,人有各种各样的欲望,不在于他有这个欲望,也不在于剥夺他这个欲望,而在于约束他这个欲望,我认为这才是最主要的。如果大的体制框架不动,地方政府的欲望也是

存在的。有这种欲望是好事,关键是怎么去引导它、约束它。我认为,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或者在投资过热中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关键是对地方政府的投资行为没有约束。没有风险的约束,没有风险责任,这种情况下它当然可以冒险。我曾经提出对地方政府的投资行为应当加一道风险评估的程序,打破“风险大锅饭”。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常修泽:

国企改革要排除两种干扰“三重”推进

国有企业改革现在正处在一个很微妙而且很关键的时期。我个人认为,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就是排除干扰,推进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另一种可能就是改弦更张。这两种可能都存在。我个人认为,我们要珍惜改革成果,同时也要正视深层矛盾,排除两种干扰,瞄准“三重”推进。

国有企业改革的成果有目共睹,但深层矛盾也不可忽视。第一,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还没有到位,就是说布局和结构的不合理状况没有根本性的改变,国有资本分布过广、过宽、过滥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第二,企业现代产权制度这个创新制度还没有建立,如企业的产权界定制度、产权配置制度、产权流转制度、产权保护制度还没有到位。第三,职工的身份关系、劳动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第四,一些国有企业改制当中存在违规的问题。这些问题都要正视。

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方面,我认为现在有两种干扰:一种是反对国有企业改革。虽然这种倾向现在才刚刚冒头,但我个人认为应当予以关注。另一种是腐败势力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干扰。本来有一些很正当的事情,比如中小企业搞MBO的问题,职工持股的问题,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制度设计本身是对的,但是在腐败势力的干扰之下变得“异化”了。

至于瞄准“三重”推进,具体建议是:第一,向重点地区推进,如东北、西北和中央直辖市;第二,向重点行业和领域推进,如基础设施领域和公用事业领域,特别是要推进垄断性行业改革;第三,向重点企业推进,特别是中央企业要推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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