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哲学教学改革的思考

2005-01-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邹之坤 我有话说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是高校公共政治理论课中的主干课,也是“两课”教学中理论性和思想性比较强的一门课程。如何深化哲学课的教学改革,是一个亟待探索的重要课题。

重在提高理论思维能力

笔者认为,在高校哲学教学改革已经被提到哲学界的议事日程上的今天,要对哲学

教学进行改革,必须首先对哲学自身进行反思,这是哲学教学改革的重要前提。

哲学在本质上是批判的,批判性是哲学的本性。哲学的批判是由它的反思性的思维方式决定的。人的创造本性决定了人既需要知识,也需要思想,而且思想具有更为重要的价值。人是由于思想的引导,才可能不断提升自我,超越现存生活,进入更高的生存境界。人是通过哲学不断唤醒、开发、提升人性的自我意识,这就是哲学的本性,也是哲学的基本功能。

哲学作为一种创新的智慧,反对人们对流行的生活态度、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审美情趣等采取现成的态度,反对人们躺在无人质疑、因循守旧的温床上睡大觉,它要激发而不是抑制人们的想象力、创造力和批判力;它要冲击而不是强化人类思维中的惰性、保守性和凝固性;它要推进而不是遏制人的主体意识、反思态度和创造精神。正因如此,哲学才能提高人们的理论思维能力,培养和强化人们的创造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对哲学自身的特征、本质和功能的这种科学的认识,是对哲学教学进行改革的理论基础。

实施主体性教育

哲学自身的特征、性质、功能,决定了哲学教学必须实施主体性教学。这是深化哲学教学改革的关键环节。主体性教育就是培养和发挥学生主体性的教育实践活动。时代给哲学自身、哲学教育的对象都带来了变化,表现为当今的大学生自主意识浓厚,乐于并善于独立思考,注重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提高。因此,哲学教学不仅要强调主体性理论内容的教学,更要注重对学生主体性的培养,这是传统的灌输教学所不能解决的。

哲学要求教育者紧密结合发展的社会实践,紧密结合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紧密结合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前沿动态,了解、熟悉、理解教育对象,给学生以思维方式层面上的指导,以哲学特有的理论思维去启发学生创新能力的形成。在教学改革中,有一种普遍的看法,认为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实际上,这种认识有偏颇之处。因为“主导”和“主体”是二个不同层面的问题。“主导”是在矛盾的意义上讲的,而主体是在实践的意义上讲的,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放在同一语境下讨论,必然形成悖论。同时,“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这一思想,也违背逻辑同一律。笔者认为,教师与学生都应该是主体,教学过程应该是双主体,即教师与学生互为主客体,通过双主体互动,实现学生主体性意识的培养,使学生在哲学教学中全方位、全过程参与,从而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人为对象,以人为主体的学科,这就要求哲学教学必须强化主体性教育。所以,哲学教学应该更好地渗透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让学生学会用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人生与社会,启发他们做一个高尚的人,有理想、有道德、善于辨别是非善恶和美丑的人。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的目的之一。当然,如何在哲学教学中渗透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还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变革考核方式

改革考核方式是深化哲学教学改革的手段。对传统的哲学考核方式进行改革,重要的是,对不同学科实行具有各自特色的考核方式。

一是在命题标准上,哲学课考试命题应该减少纯粹记忆性的内容,如填空、名词解释、简答题等题型,从根本上废除死记硬背的考试方法,主要考查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逻辑思维能力。把教学效果的考核作为一次理论的升华以及学生分析问题的综合性和联系实际能力的测评。

二是在考核方法上,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如答辩式、闭开式等等。在成绩的考核上,注重并加大平时成绩考核力度,把教学效果的考核作为一个过程,重点考察学生的学习态度、认知水平、修身活动、社会实践等等,做到综合考核,操行评定,避免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课出现“听起来感动,想起来激动,实际上没有行动”的不良现象。

加强和深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发挥其应有的育人功能,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哲学教育工作者的重要责任。(作者系吉林师范大学马列部教师)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