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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照明缘何“举世瞩目”却“水平不高”

2005-01-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董山峰 我有话说

本期提示

李东序走过国内外很多城市。作为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他格外留意并经常饶有趣味地分析所到城市的灯光。他说:“从1879年美国科学家爱迪生发明白炽灯,给人类带来夜间光明以来,照明技术的发展已经历了125年,我国使用电灯的历史也有122年。照明发

展到今天,已经不只是一项简单的满足人类基本生活需要的技术,而成为改善人民生活、推动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物质条件,是城市文明进步和现代化建设的象征。然而我国的城市照明水平依然跟不上城市发展需要,与发达国家相比总体水平不高。”

中国城市照明“举世瞩目”

2004年11月底,中国召开了城市照明 国际 研讨会。一位20年前曾赴欧洲留学的中国学者作为城市建设问题专家出席这次会议。他至今还记得,20年前当他在夜间乘飞机经过欧洲上空时,飞机下面是一片灯光的海洋;而一直到上世纪80年代末,当这位学者飞回北京时,夜晚的中国只有少数大城市的灯光能够影影绰绰地进入飞机上人们的视野,而其他地区则几乎是一片漆黑。

也是在这次中国城市照明 国际 研讨会上,面对国内外城市建设权威专家,李东序自豪地介绍了我国城市照明今天的情况 到2003年底,全国路灯发展到873万多盏,是1999年的7倍。路灯技术不断更新,已从使用白炽灯、荧光汞灯,发展到使用高压钠灯、金卤灯等,使路面照明条件大大改善,钢材灯杆替代了木杆和混泥土灯杆,灯具造型更加丰富,配光日趋合理;路灯照明的控制由手工操作、时控、光控技术发展到集中遥控监测,开始使用了先进的数字通信技术进行管理。城市景观照明的总体水平也有了较大的提高,从单纯追求亮起来到追求美起来、从单纯追求数量到追求质量,从分散地搞建设到有规划的整体布局,从一般性光源到融入高科技手段,照明的手法也日趋多样化,光纤、光二极管 LED ,陶瓷管金角灯 CDM 、数控电子调光等先进技术大量使用,使我国城市的夜空越来越璀璨、越来越美丽。

的确,今天的中国城市照明不仅令当年的旅欧学者感慨万端,而且也给国际友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前欧洲照明设计师协会主席弗兰西斯克、瑞典阿凌索斯市市长杰索尔、意大利思培斯・凯能公司董事长白阿迪等国际城市建设问题专家曾在中国城市照明 国际 研讨会上多次由衷地赞扬我国的城市照明“发展速度快”、“规模大”以及“举世瞩目”。

从科学文化艺术角度审视城市照明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理事长谭庆琏是长期关注和研究城市照明问题的专家。他对城市照明有一个专业化的解释 城市照明是城市功能照明包括道路、桥梁、隧道、公共广场照明和城市夜间景观照明即城市景观要素照明的统称。城市照明是一门包括文化、艺术、建筑、环境、心理、工程技术的新的综合学科。其作用有三 一是用绚丽的光色变化将城市景观映衬于茫茫夜色中,为城市的夜晚增光添彩;二是使城市形象在夜晚得以重塑和再造,创造出明亮宜人的安全环境和令人愉悦的城市夜景,营造出特定的城市文化氛围,烘托出城市文化底蕴和内涵;三是体现城市的建设成就和管理水平。

正是出于对城市照明以上三个作用的考量,李东序曾经在多种场合谈到我国城市照明存在的诸多问题。这些问题被他归类为5个方面 一些城市街巷和居住小区的照明设施不配套;城市的亮灯率比较低,主次干道上的照明水平参差不齐;有些城市过于注重路灯灯杆的造型,不太注意照明效果;有些城市景观照明亮度过高,破坏视觉平衡,造成眩光或光污染,浪费能源;我国城市照明普遍存在文化品位不高、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李东序提出的以上问题当然是根据我国城市建设科学今天的认识水平而言的―――今天的城市建设科学已经把城市照明理解为“一门科学、一种文化和一项艺术”。从这个层面看,“与国际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市照明总体水平不高。”李东序这样概括。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完善城市照明

2004年11月23日,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了《关于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促进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这份文件对我国城市照明水平不高的表述是 法规和相关标准滞后,建设市场混乱,重视工程建设,轻视维护管理;忽视照明设计的文化品位和与环境的和谐,单纯追求亮度,追求豪华,造成光污染;使用低效照明设备,电能浪费严重,加剧城市用电的紧张等。专家指出,这一“正式”表述不仅包含而且超越了以往大力发展城市照明的认识层次,是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我国城市照明工作中的体现。

李东序进而指出,目前我国城市照明总体水平不高的原因主要在于一些城市照明工作的指导思想“没有坚持以人为本,没有坚持从实际情况出发,没有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上研究照明工作”。

现在,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已为发展我国城市照明提出了三条原则 一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城市居民服务;二是坚持经济实用、节约用电、保护环境;三是坚持照明建设与当地经济水平相适应。建设部专家指出 这三条原则“体现了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在城市照明问题上对科学发展观的最新理解”。

按照以上三个原则,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城市照明将在解决以下三件大事的过程中实现一次重大飞跃

1、完善城市的功能照明。重点解决城市道路有路无灯、有灯不亮的问题,以保证人民群众夜间出行的安全。完善城市广场、公园、码头、车站等公共区域的功能照明。大城市亮灯率要达到97%,中小城市要达到95%;城市道路装灯率要达到100%,公共区域装灯率要达到95%;主次干道的亮度指标应满足设计标准值的要求。

2、抓好城市照明的规划设计。按城市规划和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要求,结合城市的建设与改造,设置照明设施,并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城市景观照明要严格按标准设计、按规划建设,讲究亮度与色彩的科学配置,把满足人的安全感、舒适感放在首位,避免光污染,使照明与自然夜空相和谐。

3、推广节能技术,提高电能利用效率。严格按照照明设计标准规范进行照明设施的建设,禁止超标准建设;新建、改建照明项目须采用科学的照明设计方法,推广采用高效照明电器产品和节能控制技术。2006年底前,所有城市要完成节能灯具的改造任务;尽快实现节能型的城市照明体系。

记者在即将发稿时获悉,有关部门即将完善城市照明标准体系,制定城市照明工程强制性标准;还将尽快制定城市照明规划建设标准和光污染控制标准;城市照明工程项目设计方案的专家论证制度也将实施。随着这一系列举措的推出与落实,我国城市照明正在一步步接近“高效、节能、环保、健康”的目标―――按照这一目标,中国人在不远的将来不仅可以在华美的灯光点缀下尽情流连于城市的夜色;而且可以无愧地告诉国际友人 我们的城市照明设计也是国际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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