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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将教育列为政绩考核内容

2005-01-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龙军 我有话说

从今年起,湖南明确了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教育第一责任人,在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实绩进行督导考核时,应重点看发展教育的措施和效果,主要看教育发展目标的达到程度、教育投入的实际水平。评估考核的结果要作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其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连续两年督导考核为优秀的

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将受到表彰奖励,连续两年不合格的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三年不合格的在公务员考核中只能评为不称职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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