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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榛论诗的审美感兴

2005-02-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张晶 我有话说

谢榛是明代的著名诗论家。谢榛(1495 1575)字茂秦,号四溟山人,山东临清人,是明代“后七子”之一。他的诗论《四溟诗话》(又名《诗家直说》)在明代乃至于在中国诗论史上都是一部具有高度理论价值的诗歌美学著作。关于《四溟诗话》的整体评价,不是本文所能作的,这里只谈他的诗歌创作的审美感兴思想。

关于诗的感兴,在中国诗学史上是由来已久的,当然并非由谢榛肇其端绪。感兴的含义,是从“诗经学”的“赋比兴”的兴中而来的,我认为关于“兴”的阐释以宋人李仲蒙最为客观:“触物以起情谓之兴,物动情也。”(见胡寅《斐然集》卷十八《与李叔易书》)所谓“感兴”,就是“感于物而兴”,是建立在“心物交融”的基础之上的而其间的发生机制却是以偶然性为其特点的。这一点,在谢榛的《四溟诗话》中得到了颇为集中而深刻的论述。

“入化”是诗歌创作的最高境界,而在诗歌的创作发生论上,如何使诗能够臻于化境?谢榛指出当是“以兴为主”,他说:“诗有不立意造句,以兴为主,漫然成篇,此诗之入化也。”(《四溟诗话》卷一)在他看来,这是诗歌创作的最佳方式。“漫然”者,偶然也。谢榛论诗深受宋代诗论家严羽的影响,以唐诗为至上之境,而不喜宋诗,这当然也是前后“七子”的一致祁向。他对宋诗的指责,主要在于词前立意,或云“主题先行”,而对唐诗的称赏,则是认为其能“漫然成诗”,如说:“诗有辞前意、辞后意,唐人兼之,婉而有味,浑而无迹。宋人必先命意,涉于理路,殊无思致。”“宋人谓作诗贵先立意。李白斗酒百篇,岂先许多意思而后措词哉?盖意随笔生,不假布置。”“唐人或漫然成诗,自有含蓄托讽。”(均见《四溟诗话》卷一)“诗前立意”,是谢榛所不主张的创作方式。他所力主的是,审美主客体的偶然感兴。谢榛称之为诗的“天机”,其云:“诗有天机,待时而动,触物而成,虽幽寻苦索,不易得也。如戴石屏‘春水渡傍渡,夕阳山外山’,属对精确,工非一朝,所谓‘尽日觅不得,有时还自来。’”(《四溟诗话》卷二)“天机”是中国古典美学中的一个概念,指审美主客体不期然而遇的绝佳创作契机。“触物而发”,是指客观外境的瞬息变化对人的心灵的触发而引起的创作冲动。“幽寻苦索”则是以明确的目的去刻意苦吟。谢榛主张作诗应有“真趣”,而“幽寻苦索”却是无法得到这种“真趣”的,他对陶渊明的推崇,盖在于此。他说:“皇甫?曰:‘陶诗切以事情,但不文尔。’?非知渊明者。渊明最有性情,使加藻饰,无异鲍谢,何以发真趣于偶尔,寄至味于澹然?”谢氏非常推崇杜甫之诗,而他对杜的评价尺度则是出于他的感兴论的,如他评杜诗云:“子美曰:‘细雨荷锄立,江猿入画屏’。此语宛然入画,情景适会,与造物同其妙,非沉思苦索而得之也。”谢氏这段话是有足够的美学意义的:“今人作诗,忽立许大意思,束之以句则窘,笑步能达,意不能悉。譬如凿池贮青天,则所得不多;举杯收甘露,则被泽不广。此乃内出者有限,所谓‘辞前意’也。或造句弗就,勿令疲其神思,且阅书醒心,忽然有得,意随笔生,而兴不可遏,入乎神化,殊非思虑所及。或因字得句,句由韵成,出乎天然,句意双美。”(《四溟诗话》卷四)

谢榛在其创作论中明确标示出“兴”的关键作用,其云:“凡作诗,悲欢皆由乎兴,非兴则造语弗工。欢喜之意有限,悲感之意无穷。欢喜诗,兴中得者虽佳,但宜乎短章;悲感诗,兴中得之更佳,至于千言反复,愈长愈健。熟读李杜全集,方知无处无时而非兴也。”(《四溟诗话》卷三)兴的有无,是诗的优劣之枢机。

谢榛有一段论述情景关系的话为人所知:“作诗本乎情景,孤不自成,两不相背。凡登高致思,则神交古人,穷乎遐迩,系乎忧乐,此相因偶然,著形于绝迹,振响地无声也。夫情景有异同,模写有难易,诗有二要,莫切于斯者,观则同于外,感则同于内,当自用其力,使内外如一,出入此心而无间也。景乃诗之媒,情乃诗之胚,合而为诗,以数言而统万形,元气浑成,其浩无涯矣。同而不流于俗,异而不失其正,岂徒丽藻炫人而已。然才亦有异同,同者得其貌,异者得其骨。人但能同其同,而莫能异其异。吾见其同者,代不数人尔。”(《四溟诗话》卷三)这段论述的理论价值远不止于一般的情景交融之说,它首先是指出了在诗歌创作中情和景是最为基本的要素,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在诗歌创作中是必然联结在一起的;二是情景一在于主体心灵,一在于外物世界,它们的遇合,是以“偶然”为其契机的,偶然的遇合才能真正产生最佳的诗作;三是不同的审美主体在面对同一个客体时,可以产生各自特异的审美感受,从而形成富于个性的审美境界,而在面对相同的客体时产生独特的感受者,才是杰出的艺术家。正是在这种审美主体和客体的偶然遇合中,诗人的神思臻于妙不可言之境:“思入杳冥,无我无物,诗之造玄矣哉!”

并非什么人都可以在偶然的机缘中获得诗美的甘泉的,如果是那样,谁也不必付出非同寻常的艰苦努力了。谢榛作为一个诗论家,当然明白这一点。于是他也指出作为诗人平素积累的重要性:“作诗譬如有人日持萁帚,遍于市廛扫沙,簸而拣之,或破钱折簪,碎铜片铁,皆投之于袋,饥则归饭,固不如意,往复不废其业。久而大有所获,非金则银,足赡卒岁之需,此得意大偶然尔。夫好物得之固难,警句尤不易得。扫沙不倦,则好物出;苦心不休,则警句成。”这里揭示出作为诗人在平时刻苦求索的必要性。而其对诗歌创作的构思契机,则以“偶然”的审美感兴为其理论要著。

(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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