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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立法的终极目的

2005-02-0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史玉成在《西北师大学报》(社科版)2005年第1期撰文说,传统的“人类利益中心”价值观引发了日益严重的环境危机,“可持续发展观”以公平、公正为基本价值观,以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为价值目标,是生态道德法则上升为法律规范的理性选择。由此,环境立法的终极目的应为以可持续发展价值观为导向,实现人与自然的和

谐发展,保障人类利益和生态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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