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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行政文化建设的一点认识

2005-02-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余策恩 我有话说
行政文化是相对于社区文化、乡村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而言的一种具有行政特点的文化形态,这里主要是特指各级党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在行政活动中,影响甚至决定其行为的一系列行政理念、行政道德、行政规则、行政环境等。行政文化的特定对象和环境,决定了它的重要作用。现阶段,行政文化建设的切入点应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在公务员队伍中努力培养先进的行政理念。所谓先进的行政理念,就是要体现共产党执政的先进性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相一致,与社会发展规律相吻合。具体来说,就是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其核心是执政为民。要结合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全体国家公务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顾全大局、忠于职守、诚实守信、公道正派、无私奉献的行政道德观,心为民所想、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行政权力观,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行政群众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雷厉风行、讲求实效的行政效率观。丰富的内容是通过多样化形式来表现和多种手段来实现的。要使全体公务员真正树立先进的行政理念,重在教育,实在推动,深在践行,贵在坚持。

第二,建立一整套行政行为规则,确保各种行政行为依法依规、有序透明、高效运行。建立行政行为规则,要以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为基本依据,以公正透明、运转协调、务实高效为目标,力求体现创造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当前,要着力在“四个规范”上多思考多作为,即:规范决策程序,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集民智,充分进行协商和协调,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和决策评估,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并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度,把决策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之上;规范办事流程,理顺部门之间的关系,杜绝相互推诿扯皮,推行限时办结和超时许可,着力提高行政行为效率;规范行政质量标准,按照部门职责和一岗一责的要求,确定质量标准,并建立与之相配套的评议评价和奖优罚劣机制,努力在各级党政机关和公务员队伍中营造争先进创一流的良好氛围;规范政务公开,在保证国家信息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以便更广泛地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规范公务员用语,制定公务员文明用语规范,提倡讲普通话,提高语言表达能力,改善语言交流方式,展现公务员良好素质。

第三,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党政机关办公系统。建立党政机关信息中心,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管理和服务;合理布局局域网络,实现省际之间、上下之间、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和信息共享,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构建信息交流平台,开通远程教育系统,打造电子政务,拓展信息交流空间;研究开发适合党政机关管理和服务特点的软件系统,提高管理和服务数控水平。

第四,丰富公务员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工作环境。适时开展党政机关文化体育活动,使公务员在轻松愉快中缓解紧张情绪,培养团队精神,密切同志友情,激发公务员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爱岗敬业的精神。努力在党政机关形成团结紧张,严肃活泼,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局面。通过行政文化建设的有益实践,引领和带动社区文化、乡村文化、校园文化和企业文化的健康发展。

(作者为中共九江市庐山区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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