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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2005-02-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原文 我有话说

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去年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在依法审理知识产权纠纷的同时,依法严厉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维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在民事司法保护方面,2004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一审案件8332件,较2003年年同比增长46.82%。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

权三大类案件均呈明显上升势头,其中著作权案件升幅最大,2004年一审新收4264件,同比上升70.99%。各级法院在审理中重视并积极、慎重地适用诉前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诉前禁令)、诉前财产保全和诉前证据保全等临时措施和诉中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诉讼措施,及时制止侵权行为,有效防止权利人损失。

在刑事司法保护方面,继2004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通知》后,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在国际国内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04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85件,判处犯罪分子653人。全国各级法院还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932件,判处犯罪分子1961人;审结非法经营案件1434件,判处犯罪分子2526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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