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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别不办公

2005-02-1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辽宁省大连市 张建坤 我有话说

不久前的一个星期三下午,笔者到某机关办事,吃了个“闭门羹”。原来该机关每周三下午是集体业务学习时间,不办公。周三或周五下午集体业务学习,已成为一些政府机关的“习惯”。这种习惯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学习和工作不是对立的,也不能对立,业务学习不能耽误群众办事,是政府办公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希望政府机关

进行业务学习时,能安排好相关人员值班,别耽误了群众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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