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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为房屋建安全档案

2005-02-1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董山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18日电 刚刚印发的《建设部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传递出以下信息 面对建设领域基础工作相对薄弱的形势,建设部今年将着力依靠科技进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督促各地城建档案馆逐步建立房屋安全档案制度,全面掌握房屋用途、结构类型、使用年限、安全现状资料等就是其中的一项具

体举措。

按照目前建设领域共识,房屋安全档案资料应包括房地产权证书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 复印件 ,租赁合同或证明与房屋有相关民事权利的有效证件的副本,建筑、结构施工图和地质资料,历年房屋安全普查和鉴定的记录、普查表、鉴定文书,房屋用途、装修变更等资料。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当定期进行房屋安全检查,做好历年修缮房屋记录,保全设计施工图,建立房屋安全档案。如发现房屋可能存在危险时,应及时报告鉴定管理机构,并委托鉴定单位进行鉴定。

在推动建立以上制度的同时,我国在建设安全方面还将开展以下基础性研究 一是组织开展以政府为主体的建筑安全监督体系和以企业为主体的建筑安全保障体系研究,进一步完善建筑安全监管的理论体系与方法;二是加强对村镇建筑安全管理机制方法、安全生产指标体系的调查研究和村镇抗震防灾对策研究;三是开展各类安全隐患的调查摸底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方法研究,抓住薄弱环节,提高预见能力,加强安全措施的针对性。

另据透露,我国将学习、借鉴国外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将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建设,建立建筑安全重大事故分析和约谈制度。同时将建立以地方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为对象的层级监督制度,制定安全生产监督导则,提高执法监督人员素质和执法能力,完善政府安全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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