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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供热采暖背后的热冷效应

2005-02-2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董山峰 我有话说

伴随着春天的到来,一个供暖季即将结束。说到供暖,普通百姓希望供热质量更好;而专家却从节约能源的角度关注如何减少供热。节能建筑作为受到政府与专家高度重视的减少供热的手段,如今却遭遇了“叫好不叫座”的尴尬。节能热:秦砖汉瓦退出历史

2001年8月,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北京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第80号令),对新建工程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禁用禁产粘土砖、既有建筑改造、供热采暖方式与热费制度改革、推广建筑节能先进技术、对违规单位的处罚等方面都做出了规定。这是国内第一个关于建筑节能方面的地方政府规章。80号令的意义在于:它使北京市建筑节能有了法律依据。

事实上,北京市从1988年开始已先后制定了三个节能建筑设计标准,发布了一系列与强制实施建筑节能标准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在一系列标准的催促下,“节能”与“建筑”已经在社会大众尚未觉察的情况下紧密拥抱在一起。

十几年来,北京市与建筑节能有关的科研保持了很高的热度,其中用政府专项基金支持的建筑节能类科研项目就有103项,投入专项基金1912万元。

北京市还先后紧锣密鼓地发布了四批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其中与建筑节能有关的材料19种。根据规定,从2002年5月1日起北京市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从2003年5月1日起全市禁止生产粘土实心砖。2003年北京停产并拆除了161家粘土实心砖厂。2004年10月1日起又停止生产掺加部分其他原料的粘土实心砖、多孔砖、空心砖,使得149家砖厂停产并拆除。就在这喧闹热烈的节能潮中,在中国历史上风光几千年的“秦砖汉瓦”正在作为一个整体退出历史舞台―――北京成为国内第一个不生产粘土砖的省级行政区。

在淘汰落后产品的同时,为了保证节能型建筑材料的供应,北京投入政府专项基金18059万元,支持了46个技术改造项目,引导和带动了大批社会资金投入,形成了一批新的先进生产力,包括煤矸石页岩多孔砖、混凝土承重砌块、石膏砌块、节能门窗等,为北京实施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提供了物资基础。

北京市从1998年开始实施节能50%的第二个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新建住宅每平方米1个采暖季耗能不超过12.5kg标准煤,比1988年开始实施的第一个居住建筑设计规范再节约能耗30%,比非节能住宅节能50%。北京市申办2008年奥运会成功以后,根据当时节能50%的设计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很大差距的实际情况,又提出了编制节能65%住宅建筑设计标准的建议―――而此时的北京正处于建设高峰期,每年开复工上亿平方米,如果继续执行节能水平较低的设计标准,会给北京留下沉重的能耗负担、环境负担和改造负担。同时,北京热计量收费的改革也势在必行,如果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水平低,势必造成居民采暖费用增加,引起社会稳定问题。2004年6月,北京市达到节能65%水平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正式发布。专家评价该标准的节能水平达到了欧洲20世纪90年代水平。

这是全国第一个并且是强制实施的节能65%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按照相关规定,从2004年10月1日起,不符合节能65%设计标准的施工图已经不能通过设计审查,达不到节能65%水平的住宅建设项目已经不能开工。百姓冷:建筑节能与我何干

我国的建筑节能工作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国家第一个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30%)颁布于1986年;第二个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50%)于1995年颁布。北京市从1991年开始强制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到2003年底,全市累计建成节能住宅1.2亿平方米,其中符合节能50%的设计标准的住宅超过6000万平方米。仅节能50%的部分住宅每年可以节约采暖耗能66万吨标准煤,同时大幅度地减少了粉尘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排放。节能住宅冬季平均室温提高到18℃以上,舒适度明显改善。

北京市目前新建的住宅建筑已经全部按节能50%以上的标准设计,随着更多建筑达到节能65%设计标准,建筑物的热工性能将有更大提高,热负荷降低更加明显,供热采暖系统的投入会明显减少―――老百姓进一步节省采暖费用其实已经触手可及。

然而来自北京市建委的信息显示:大多数住户和建设单位并没有认识到建筑节能的现实意义。许多住户根本不懂得什么是建筑节能;多数建设单位也并非自觉自愿地参与建筑节能,他们之所以建节能房只是因为政府强制规定,建筑物的节能设计以能达到标准,得以批准允许建造为限。北京市政府为了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保证冬季室温达到16摄氏度以上,一般供热系统负荷都有所富余,尤其在新旧建筑并存的区域,不少建筑的室内温度都要偏高。若按北京现有住宅不同能耗水平的建筑所占比例加权平均计算,应为每平方米20.45公斤标准煤。但是据调查,北京市近年锅炉供暖的采暖能耗却是每平方米22.45公斤标准煤。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有关专家告诉我们,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建筑物的建设者、供热管理者和使用者在建筑节能方面的利益关系,没有真正有机地联系起来。

建设单位对建筑节能的投入得不到购房者的认同,影响了对建筑节能投入的积极性;供热管理服务部门根据规定按建筑面积供暖,关心的只是采暖费的征收;而部分住户冬季采暖是一种福利待遇,采暖费由公家按建筑面积多寡向供暖公司缴纳。因此在供热采暖问题上,造成了建筑物的建设者、供热管理者和使用者利益的分离,影响了建筑节能的正常发展。专家评:节能建筑期待“热改”

事实上,北京市建设和供热相关部门一直在就未来“热改”后如何不增加住户的经济负担进行论证与科研。按照一般人的理解,采用先进的供热采暖设备和合理的管网系统设计,提高供热采暖系统的运行效率,减少一些燃料的浪费,固然是节约采暖开支的重要措施之一。然而在专家视角范围内,最根本的办法还是要加强建筑物本身的保温、隔热性能,在确保室内热舒适性的前提下降低采暖能耗。

供热部门专家说,目前住节能房与住非节能房的住户在供热采暖问题上除了室温之外一般没有太大的差异。在“热改”实施之前,大多数住户的采暖费由政府或所在工作单位缴纳,同时由于政府对集中供暖住户室内温度的保证,因此大多数住在老房子的住户虽然住房不是节能建筑但也没有感到明显不舒适和经济负担。随着“热改”的逐步全面实施,新建节能住宅在室内舒适程度和交付采暖费方面将会显示出明显的优势和效益。而已有的非节能住宅,采暖费用比节能建筑高许多。尤其在节能65%的标准实施之后,这种差距将近一步拉大。

从市场的本质上说,住户的需要才是建房者的追求。如果建筑物是否节能成为人们普遍关心的重要内容,为了争得市场,开发商势必将一改建筑节能消极的应付者为积极的宣传者。他们会采取独到的节能措施,先进的节能材料和设备来装备房屋,以此来吸引顾客。

专家相信,随着“热改”的逐步全面实施,广大住户对建筑节能将会有更深刻的认识,对加强建筑物的保温会有更加迫切的要求。现在,建筑与供热专家正在考虑:一旦“热改”实施,不仅新建筑要执行新的节能标准,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也需马上提到日程表上来。北京市城镇采暖居住建筑除这些年来新建的节能建筑之外,尚有大约一半的建筑没有采取节能措施。对于那些结构安全,还有相当长的使用年限的旧住宅,政府正在计划根据不同情况实施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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