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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点摘编

2005-02-2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现代性视域中的马克思主义研究

《求是学刊》2005年第1期发表一组笔谈,对马克思学说与现代性问题的内在关联,特别是马克思关于现代性问题的价值判断进行了探讨。贺来认为,马克思生逢现代性的全盛时期,对现代性的理解、反省和批判是其毕生的思想主题。他把马克思对待现代性的基本立场概括为对

于现代性的继承、反叛和重建这三者的结合。张盾明确提出要超越学院哲学对马克思学说的解读方式,转而从现代性问题出发来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这就是要求从反抗资本主义压迫和支配权这一特定的意识形态维度来解读马克思的哲学观点,这是与一般常见的学院哲学维度的解读完全不同的另一种解读方式。韩志伟强调,马克思关于现代性的思考不仅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而且还具有伟大的现实意义,因为他关于现代性的自我批判的、深邃的、历史的、辩证的、存在论的眼光,在今天也是我们把握这一时代性课题所无法回避的,特别是他关于人的历史存在的揭示,构成了现代性自我批判的独特视角。漆思比较具体地探讨了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所包含的现代性反思的维度,他认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深刻批判正是对现代性问题辩证的历史的扬弃,主要体现为如下几个维度:一是对启蒙现代性意识形态的批判;二是对资本主义现代性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三是对现代与后现代两极对立思维的超越。王福生则认为,与后现代主义哲学对待现代性的简单态度相比,马克思关于现代性问题的价值态度显得较为辩证。他特别以《共产党宣言》为证对此加以论证。

道德产生的主体基础

易小明在《伦理学研究》2005年第1期撰文认为,道德产生于人类的合作性劳动,这种合作经历了一个从人类整体活动中无意识的自发合作到有意识的自觉合作,再到个体获得不断发展之后的对过分自我意志进行调控的理性的功利的合作这样几个阶段,这些合作都是以人类同一性为内核而展开的。所以,人的共同性是道德产生的主体内在基础,自然共同性是道德产生的主体自然基础,社会共同性是道德产生的主体社会基础,而在实践中人的自然共同性不断社会化、人的社会共同性不断增加的过程也就构成了道德不断发展、不断从必然走向应然和理性自由的提升过程。

儒学的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悖论

涂可国在《哲学研究》2005年第1期撰文说,儒学具有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悖论特征,呈现出重社会协调性道德轻个人进取性道德,不仅儒家所倡导的仁义礼孝等中心理念具有社会本位特质,其阐扬的内圣外王之道、尚仁重义价值观、君子人格及大同社会理想等无不表现出利人、利家、利国以至利天下的社会本位主义倾向;同时,儒学既蕴含着非个人主义乃至反个人主义因素,又隐藏着积极个人主义、消极个人主义和政治个人主义等成分。不论是儒学的社会本位主义还是个人本位主义,都对人的发展造成有利和有害的双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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