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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保护消费者一批大企业受罚

2005-02-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曾志雄 我有话说

本报曼谷2月21日电 泰国国家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日前宣布,判罚诺基亚 泰国 有限公司赔偿消费者100万铢。同时受罚的还有亚洲航空等近10家大型企业。

泰国副总理兼国家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席披尼当天公布了一批消费诉讼结果。由于案件比较典型,又涉及各行业的知名企业,因此有关裁定引

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去年3月12日,巴石先生在某处高压线附近工作时,随身携带的一部诺基亚手机突然发生爆炸,将其右手炸成残废,右腿被迫截肢。泰国消委会经对各品牌手机在同一条件下的使用情况测试后,裁定事故起因于巴石的手机质量有缺陷,因此判罚诺基亚(泰国)公司赔偿受害者100万铢。同时受罚的还有泰国的“亚洲航空”、“飞鸟航空”和“东方航空”公司,分别被处罚款15万铢,三家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每人被罚5万铢。裁定书指出,上述三家航空公司在报纸上登广告时,故意隐瞒廉价票的数量、班次限制等必须公示于众的内容,或将购票限制条件的文字缩小到几乎无法辨认,误导了消费者。此外,还有两家知名空调销售商及为其服务的广告商受罚,原因是他们在广告中吹嘘某日本品牌空调具有消灭各种病毒的功能,属于虚假广告。处罚结果公布后,获得消费者好评,但也有很多人认为,处罚太轻,起不到惩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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