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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起外国人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案告破

2005-02-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罗旭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24日电 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今天联合向媒体通报了“山东金权在地下钱庄案”。据介绍,2001年以来,以韩国人金权在为首的地下钱庄开始从事非法买卖外汇业务,每年经营数额达2.4亿元人民币,触角覆盖了山东、上海和吉林等省市。此案是我国公安机关破获的首起外国人非

法经营地下钱庄案。

2004年4月至12月,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重点打击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体制之外的,从事非法买卖外汇、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地下钱庄。行动中,各地先后成功侦破了涉案金额达5.2亿元人民币的海南“3・12”李奎德地下钱庄案、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达30亿的新疆“8・19”非法买卖外汇案,以及浙江封伟龙地下钱庄案、福建“3・18”地下钱庄案、黑龙江“10・15”地下钱庄案、广东陈水源地下钱庄案等重特大地下钱庄案件。据统计,联合行动期间,共打掉地下钱庄及非法买卖外汇交易窝点155个,涉案金额125亿元,缴获现金折合人民币1.1亿元,冻结资金4200万元,罚款金额19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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