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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 健全制度 加大预防腐败工作的力度

2005-02-2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温家宝 我有话说

这次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回顾2004年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部署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

一、坚定信心,加大力度,深入推进廉政建设

2004年,各级政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部署,按照国务院第二次

廉政工作会议的要求,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成效明显。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检验政府工作的根本标准。去年我们把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内容,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四个坚决纠正”、“四个加大力度”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专项治理。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拖欠农民的征地补偿费已基本偿还,建筑领域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绝大部分已经偿还,一批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得到处理,教育乱收费得到一定程度治理,涉农负担恶性案件大幅度下降,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取得新的进展。去年,国务院重新修订了《国务院工作规则》,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出台了农村税费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等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和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要求,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了政府机关依法行政。

三是严肃法纪,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各地区、各部门以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加大了对建设工程、土地批租、金融等领域腐败行为的查处力度,惩治了一批腐败分子。还依法查处了一批失职渎职、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以及违法行政、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加大审计工作力度,认真纠正发现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严肃了政纪。

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政府廉政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地方和领域腐败现象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和部门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仍然比较严重,群众不满意;反腐倡廉的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不健全,导致腐败的深层次原因还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反腐倡廉的任务还很艰巨。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战略高度,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强调要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理解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深化对反腐倡廉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腐败问题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破坏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能力,影响社会稳定,干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我们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不懈地把廉政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下转2版

2005年政府廉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继续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大力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努力取得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

二、深化改革,健全制度,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

建立健全惩防并举的反腐败体系,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的深层次问题,健全制度,创新体制和机制。首先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把不该由政府管的事情坚决交给企业、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简政放权,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有利于从根本上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第二要加强制度建设。制度更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有一套好的制度并严格执行,就会使政府的行为更加规范,就会使干部少犯错误。第三要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权力不受监督和制约,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不到位,是腐败现象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要完善对权力有效监督的体制和机制,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要延伸到哪里,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为此,今年要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改革和制度建设。

(一)改革和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各级政府都要把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作为政府决策的基本准则。要建立和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和制度,健全决策规则,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透明度,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防止滥用权力滋生腐败。要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不许个人独断专行。要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必须进行专家评估和论证。要建立决策听证制度和公示制度,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决策,必须进行听证和公示,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要建立和完善决策后评价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决策失误的纠错改正机制,对违反决策程序、滥用职权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这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管理创新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关键。经过几年努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颁布以后,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为实施这部法律做了大量工作。国务院部门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806项,占总数的一半以上,各地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也超过了50%,有力地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但要看到,这项工作的进展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今年要继续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对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继续进行清理,不必要的或不适当的要取消或调整。要严格规范备案、核准的范围和程序,对已经取消的和放下去的审批事项,绝不能以“备案”的名义搞变相审批和权力上收。今后设定行政许可事项必须有法律依据。要探索建立“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和许可工作机制,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人民群众办事。

(三)加快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是加快部门预算改革,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要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扩大基本支出预算范围,完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和预算编制、执行的制衡机制,强化对预算执行的监控。中央部门要全面纳入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范围,地方要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使用政府财政资金,能够集中支付的都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有效防止财政资金运用过程中的“跑冒滴漏”。要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逐步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同时,要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通过编制财政综合预算,逐步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对于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设立“小金库”的,要严肃查处。

(四)健全政府投资监管制度。政府投资使用的是公共资金,事关公共利益,必须对人民负责。要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对政府投资的监管。一是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重大项目决策前要进行充分论证,提高政府投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二是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凡是政府投资的项目,不论是全额投入的还是补助投入的,都要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三是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凡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一律要面向市场公开招标,不许“暗箱”操作。四是完善政府投资管理机制。要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切实加强投资资金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提高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要改进政府投资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五是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因失职渎职、滥用权力和违法违纪等造成政府投资重大损失和腐败问题的,要追究责任。特别要加大对交通、城建等重点部门、重点项目的监管力度,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减少腐败。

(五)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管。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的法规体系、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加强对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监管,规范中小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管理层收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健全国有资产经营责任的相关制度,在中央企业全面推行年度经营业绩责任制和经营者任期业绩考核责任制。规范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层职务消费,加强监督管理,坚持勤俭办事,反对挥霍浪费。加强对境外企业国有产权的监管。要坚持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同时要对国有企业“走出去”加强监管。金融领域发生的重大案件,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损害了群众利益,也给银行信誉带来负面影响。要针对银行内控机制和业务操作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内部管理监督。要加大重大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内外勾结的金融犯罪,确保金融安全和稳定。

(六)严格规范和管理土地市场。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坚持“两个严格保护”的原则,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严格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健全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办法。要切实加强城市和农村建设用地批租管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审批土地,省级政府不得违反规定下放土地审批权,严禁规避法定审批权限将单个建设项目用地拆分审批。完善并认真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进一步推进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逐步实行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强化对协议出让土地的监管,协议出让土地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划拨土地要实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是政府依法履行管理职能的基本形式和经常性工作。各级政府以及各个部门,都有与职能相应的行政执法权,如果这个权力被滥用,执法违法,以权谋私,就会导致腐败,损害群众利益。必须看到,许多腐败现象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就发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此,必须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权责一致,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目前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忽视执法程序的现象十分普遍,这是滥用职权和执法犯法的一个重要原因。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养成按法定程序办事的习惯,行政决定要符合法定程序,执法行为要遵守法定程序。要实行行政执法依据公开制度、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和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对于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坚决纠正和严肃处理。这样才能保证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减少和杜绝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事情发生。

(八)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政务公开是提高政府效能、防止腐败的有效措施。要使政务公开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乡镇政府要不断完善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把政务公开落到实处;市、县(市)两级政府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省级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也要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各级政府机关办理行政事项,要以公开为原则,能够公开的都要向社会公开。要通过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沟通更加通畅。

推进政务公开,要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交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部门和单位,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向群众公开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和标准。特别要严格规范各类学校的收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全面实行“一费制”,坚决制止高等院校与招生挂钩的乱收费,严禁挪用教育经费。严格管理药品价格和医疗检查收费,切实解决群众上学难、上学贵和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贯穿到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中去,落实到业务工作中去,不断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

今年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反腐倡廉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两个务必”,发扬求真务实之风,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新的契机,把反腐倡廉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制。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各级政府要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以身作则,敢抓敢管,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加强对公务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顶风违纪、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跑官要官”的,放纵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和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利用婚丧嫁娶收钱敛财的,参加赌博的,必须严肃处理。各地方、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住自身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治理。对措施不得力、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二)抓好各项反腐倡廉措施的落实。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能力和落实能力,是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体现。去年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有些取得了较大成效,有些群众还不满意,这项工作还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坚持不懈地抓下去。特别要在规范教育医疗收费、治理公路“三乱”、农民负担监管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次会议提出的八个方面的改革措施和制度建设,都涉及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抓住关键环节,切实抓出成效。

(三)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作用。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敢于坚持原则,严格执纪执法,切实加强对行政机关运用权力、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监察部门要加强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促进政府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保证政令畅通。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的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各级行政机关都要积极配合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改进工作。同时,要进一步扩大公民、社会和新闻舆论对政府及其部门的监督。只有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政府工作人员才不会滥用权力。

加强政风建设,必须转变工作作风,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要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开解决问题的会,讲有实际内容的话,提高行政效率,节约行政成本。各级领导干部要腾出更多的时间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到困难多、问题多的地方去,深入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问题,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进一步做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而共同努力。

(本文是温家宝同志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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