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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促进浙大跨越式发展

2005-03-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练玉春 我有话说

为深入贯彻“科教兴国”、“科教兴省”战略,加快浙江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步伐,浙江省委、省政府加大了对浙江大学的支持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更为有利条件。浙江省委日前还决定在适当的时候专门听取学校的汇报,支持学校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浙江省委、省政府的相关措施是

浙江大学“985工程”二期建设及时、足额投入配套经费。“985工程”一期建设期间,浙江省政府按1 1配套的原则,为浙江大学投入建设资金7亿元,现已全部到位。2003年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签署意向协议,明确表示,在“985工程”二期建设中,浙江省政府将与教育部继续实行对浙江大学的重点共建,按1 1配套的原则给予学校经费投入支持。此外,省政府已决定对浙江大学数学中心引进人才划拨专款2000万元,并对纳米中心建设给予大力支持。

成立“浙江大学规划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大力支持学校完成空间布局规划。1998年9月浙江大学并校后,浙江省及杭州市对学校新校区的建设予以大力支持,2000年划拨土地3000余亩,作为新校区东区建设用地。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新校区西区征地未能按计划进行,学校的整体空间规划受到很大影响。省委书记习近平、省长吕祖善对此十分重视,亲自协调。最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行文,成立了由省长担任组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杭州市代市长以及浙江大学、省、市、区有关厅局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浙江大学规划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由省建设厅厅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促进浙江大学与地方政府的科技合作。为进一步依靠科技进步促进浙江经济与社会发展,2004年11月,浙江省政府牵头在浙江大学隆重举行了“科技・人才・发展――浙江大学与浙江省、市、县合作峰会”。省委书记习近平发来贺信,省长吕祖善作了重要报告,有关省、市、县领导及全省科技局长或人事局长和企业家代表,浙江大学师生员工代表共1100余人参加会议。会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批示,要求把浙江大学与浙江省、市合作的内容列入浙江省、市“十一五”发展规划,指定由省发改委和科技厅具体操作落实。目前,各项合作工作进展顺利。12月底,杭州市与浙江大学将召开第四次战略合作会议。学校日前与台州市合作建立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台州分院和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首次实现浙江大学在研究生层次上与地方合作办学,台州市首期将投入2亿元的建设资金。学校还与宁波市签订科技合作协议,宁波市9个县每年各设立500万元的专项资金,奖励、补助与浙江大学结对企业的项目研发。至此,浙江大学已与杭州、绍兴、金华、嘉兴、湖州等20多个市、县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构建起覆盖浙江各地的以政府资金、政策为引导,企业为主体的新型产学研合作网络。

大力支持浙江大学教师经济适用房建设。浙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十分关心浙江大学的教职工住房问题,多次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省政府各职能部门在计划立项、项目报批、工程招标等各项手续上都给予了“特事特办、简化手续”的支持。在省委、省政府和杭州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总面积为32万平方米的浙江大学港湾家园住宅项目以及难度很大的华家池校区和杭大新村改造项目都得到了妥善解决。省长吕祖善还亲自召开协调会议,明确浙江大学按省直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及办证等相关政策办理,解决了学校多年来未解决的教职工办理经济适用房的“三证”问题,使近万户教职工家庭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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