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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评奖应当起示范导向作用

2005-03-1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15日电 记者李春利通讯员吕建岐 日前,《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正式颁布,《办法》对规范和改进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办法》在文艺界引起了强烈反响,许多文艺界人士指出,《办法》关于评奖活动的规范是正确而及时的,对文学艺术的健
康发展有着积极的引导作用。他们认为,《办法》的出台,必将会扭转评奖过多过滥的现象,并进一步提高全国性评奖的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

作家陆天明曾经有多部作品获奖。谈到《办法》的推出,他说,近年来人们对某些文学艺术评奖中出现的问题意见很大,产生了各种各样的说法。实际情况也的确如此。比如,某些文学艺术类评奖一大堆,奖项分发出去既引不起媒体的重视,社会上也没有任何反响,受益的只有把评奖作为“经营活动”的经营商。这样的评奖太多太滥,反而把国家级别的主流奖项湮没掉了。其实,评奖数目多少并不影响它的影响力,诺贝尔文学奖多数时候只评一个人,法国龚固尔文学奖只评一部小说,但往往都能在世界上引起强烈的反响。陆天明认为,减少评奖只迈出评奖改革的第一步,而如何能够评出引人注目的真正优秀的作品,激励创作、繁荣文艺才是最为根本的。

人民文学杂志社副主编、诗人韩作荣认为,现在的评奖,几个人、十几个人、一个小组织就能组织起来,给一些不伦不类的作品乱吹,拉帮骗钱,弄得读者无所适从。有些书商利用评奖推介不健康文化,误导读者,本身就是对未成年人的一种毒害,负面作用非常大。《办法》将有利于评奖整体质量和权威性的提升,少而精的路子会打造出有影响力的大奖。

经常获得各种奖项的电影导演翟俊杰说,文艺家是最不应该强调功利色彩的。一部作品的含金量不在于得不得奖,应该重视的是老百姓喜不喜欢。合理地约束奖项固然重要,但是让奖项指导创作,指导市场也是非常重要的。现在的电影评奖把票房纳入标准,戏剧评奖把场次作为参照,都是一种积极的改革。

刚刚从两会归来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京剧院院长吴江,在会上还专门对“评奖活动”提出了提案。他说,不能片面理解《办法》所涉及的规定,评奖压缩不等于质量压缩。关于评奖,他认为该撤的撤,该加强的还要加强。为此,他倡导设立“开展健康文化消费的评奖”,把先进文化、先进城市、先进社区文明都纳入“健康文化消费”,并通过评奖扩大影响力,打通一条文化普及的“绿色通道”,让有质量的评奖成为健康文化的示范和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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