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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消费不再“暴饮暴食”

2005-03-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冯蕾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19日电(记者冯蕾) 商务部近日公布的《2004年餐饮市场运行情况及2005年趋势分析》中说,2004年我国月度消费最高为12月份,月度最低为4、5月份,餐饮消费不再像前几年那样集中在三大黄金周“暴饮暴食”。

这份分析报告中说,2004年我国居民年人均餐饮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全年人均

餐饮消费达到576元,同比增长22.7%。上海市人均餐饮消费水平为全国人均水平的3倍,天津、北京、广东省则为2倍以上。餐饮市场最为发达的广州市人均餐饮消费水平高达4143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7倍以上。

据分析,经常性的居民家庭外出餐饮消费和频繁的商务活动成为餐饮业持续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2004年后4个月商务会展活动的集中举办和中秋、国庆、圣诞节等节庆假日,拉动了餐饮消费的大幅增长,成为餐饮消费的重头戏。与此同时,以旅游为特征的黄金周对餐饮业的拉动作用明显减弱。报告指出,2004年年餐饮业零售额实现7486亿元,比上年净增1330亿元,同比增长21.6%,连续14年实现两位数高速增长,预计2005年餐饮业零售额将增长17%左右,增幅略低于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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