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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记录如何参考

2005-03-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朱忠保 我有话说

教育部日前出台的《2005年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中,首次规定将学生诚信记录存入考生电子档案中。各高校将针对此新规定,制订学校相关的录取标准。

根据规定,考生电子档案中诚信记录主要是指考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诚信记录,即考试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而教育部对国家教育考试的定义是指普通和成人高

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重大的全国统一考试。由于应届高中生尚不会参加这些考试,因此上述规定主要是针对非应届高中毕业生。

因为每年参加高考的人,主要是全日制的在校高中学生,而这些学生基本上都没有参加过教育部所定义的全国性教育类考试,所以这些人基本上不会有在考试中不诚信的记录,在这些参加全国性高考的报名者中,最多只有职业类的中专或高中生,他们也就是参加过全国性的英语等级考试或计算机等级考试,此外他们再没有机会参加其他类型的全国性考试,他们又何谈诚信记录?因此,教育部在今年的高考报名中,实行考生报名要如实地申报自己的考试诚信记录,目的和愿望当然是好的,然而这样的规定却不具有多大的针对性,而难有多大作用。

诚信考试,诚信教育,当然应该针对学生,但是不应该只是针对在校学生,更不应该只是针对在校中学生,更多地应该针对各类参加考试的人,看哪些人在考试中作弊的行为最多,程度最为严重,就应该针对性这些人,例如在校大学生,以及领导干部在职学习和考试等,杜绝在考试中的各类作弊行为。

即使是中学生在校期间,有作弊的诚信记录,如何能保证他能如实填写?如果本来有作弊的行为,但是却没有诚实地填写,又作何惩罚,如何监督等,相关的规定却没有作出明确的要求与说明,因此在高考报名中要求考生如实地填写在全国性考试中的是否作弊的诚信记录,就难以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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