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消除污染 先立规矩

2005-03-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温源 我有话说

记者面前有两组数据。第一组数据来自中国建筑装饰协会:2003年全国从事装饰装修的企业共25万家,完成施工产值8000亿元,其中家庭装潢市场占到5200亿元,并以每年20%的速度递增。第二组数据来自消协:2003年,房屋及装修建材投诉高居全国消费投诉量排行榜的第三位,而在这些投诉中,有关装修污染占了绝大多数。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偌大的装修市场,如果没有相关政府部门制定的各种标准、章程来进行规范,那么有效控制装修污染就是一句空话。

标准框架已形成

2001年,国务院对加强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做出重要指示。建设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和卫生部开始着手制定相关的标准规范。

据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标准规范处杨瑾峰处长介绍,在这次大规模对装修污染进行“定标”的过程中,建设部主要负责编制工程标准,先后制定了《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居住建筑装修施工规范》和《建筑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制定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国家环保总局和卫生部则共同完成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这些标准规范基本上涵盖了从装修材料选择到有害物含量控制,从各种材料在不同建筑中的使用要求到建设过程中的施工工艺等诸多内容―――有关控制室内装修污染的标准框架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这些标准规范出台后,各地也陆续以此为基础,着手制定适应本地区情况的相关要求和细则。如北京、上海严格实行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提出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家装公司不准交房。北京市从去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2004年版《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明确规定,如果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原因经过证明是施工单位造成的,那么施工单位应退还全部装修款项。

标准的出台为装修市场提供了技术依据和规则,这是拉开装修市场档次、避免恶性竞争的良好契机。有了这些标准,老百姓对装修由陌生到熟悉,不仅消除了“装修污染恐惧症”,更增加了衡量和减少装修污染的依据和手段。

新标准今年底明年初可望出台

“我国装修污染控制标准化建设工作刚刚起步,完善和丰富该体系的任务依然很重,许多具体的、操作性更强的技术要求还有待于细化。检测方法、检测手段需要更加规范、简化和便于操作。”杨瑾峰说。

一个好的消息是:新的《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正在修改之中,新规定将进一步完善控制装修污染的理论和方法,添补工程数据上的空白,预计在今年底明年初出台。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也正在着手进行全国建筑装修工程施工与设计标准资质的调研工作,力求建立一个统一施工规范、统一工程造价、统一合同样本、统一质量验收标准、统一咨询投诉平台的全国性体系,使装修业更加规范、健康、有序。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