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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百姓的“车” 丢个人的“卒”

2005-04-1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朱振国 通讯员 卢彬 李海明 我有话说

“在职教师不允许办班补课,尤其对‘课上不讲,课后办班’的教师,一经查处,除对教师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外,还对校长实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就地免职,并取消学校的一切评优资格”。这是辽宁省辽阳市教育局局长张春雷介绍的狠抓教育行风建设若干规定中响当当的一条。

2001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在职教师乱补

课案件25起,开除公职6人,开除留用13人,撤免校长2人、副校长1人,使得“三乱”(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现象在当地基本销声匿迹。

2002至2004年,在辽阳市行风评比中,教育系统连续三年全市第一;省政府纠风办每年评5个先进单位,该市教育系统连续三年全省第一。

乱补课、乱收费是人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也是教育系统亟待治理的顽症。

辽阳市主管教育的副市长姜军说,同搞好经济建设环境一样,教育也需要好的环境。为此,辽阳市从2001年开始,以查处教育“三乱”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纠正教育不正之风的工作力度。

市政府、市教育局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任课教师联动,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的同时,规定凡是学校收取费用,均要向社会公示,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教育收费实行“全额上交财政、统一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很好地规避了截留、挪用、私分教育收费和设立“小金库”等行为,对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从源头上治理了教育乱收费。

市教育局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并配备了专门的行风监督车,对“三乱”做到有报立即查、处理不过夜,不给通风报信者和说情者留有时间。

针对城市中小学“择校热”问题,该市将强校和弱校合并,扩大了优质教育资源的受益面;鼓励公办高中与民办学校联办扩招;打破部门界限实施调整,统筹配置文化、教育、体育资源,使各级各类学校的硬环境均发生了可喜变化。在辽阳市每所学校都是“好学校”,薄弱学校的减少使市民的“择校”愿望逐渐淡化。

在解决“择师热”问题上,市政府强化教师交流制度,变教师“单位人”为“系统人”,运用优惠政策,引导优秀教师向农村和薄弱学校流动;继续推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改革,完善考核评聘工作,市直教育系统专任教师高职低聘和低职高聘人员比例分别达到15%和12%,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教师的积极性。

行风是教育事业发展的综合表现,教育要让老百姓满意,就要贴近老百姓。在“堵”三乱的同时,为满足部分学生的补课需求,市政府又出台相关政策,允许有补课愿望的在职教师辞职并办理《家庭教师执教证书》、《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从事有偿家教,鼓励退休教师按教学大纲给学生补课,鼓励各学校组织教师志愿者为学生义务补课。

副市长姜军说,教育行风的有效治理使百姓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难怪有人这样说,辽阳市的做法是“保了百姓的‘车’,丢了个人的‘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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