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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案件公开听证审理

2005-04-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张传亚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14日电 日前,在距北京市区近200公里的天津市宁河县境内,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清园监狱,近百名身处高墙之内的服刑罪犯,在感受大自然给人们带来的温暖的同时,更加深切地感受到了公开透明的阳光司法带给他们的浓浓暖意。当天上午,在北京市清河人民检察院监督下,北京市第一中级
人民法院清河法庭对朱立国、侯建磊、张波等15名罪犯减刑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审理。除执行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外,还有近百名服刑罪犯旁听了整个审理过程。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审判长宣布听证审理正式开始。清河监管分局提请减刑人首先向法庭提出对拟减刑的15名罪犯的减刑意见、理由和减刑依据,而后法庭分别征求检察员、拟减刑罪犯及其主管队长、旁听罪犯的不同意见。在事前大量调查核实工作的基础上,检察官对执行机关的提请减刑意见当庭进行质证,并发表检察监督意见。依照上述程序分别对15名拟减刑罪犯减刑案件审理完毕后,审判长当庭宣布减刑裁定,15名罪犯分别获得了2到11个月不等的减刑。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郑向东处长说:减刑、假释公开听证审理制度在北京刚刚起步,在检、法、司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这项工作必将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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