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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论法 以法会友”

2005-04-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新华社记者 白冰 廖翊 苏晓 我有话说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法工委副主任李飞和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副主任张晓明,12日在深圳与80多位香港法律界人士,就补选的行政长官任期和人大释法问题交换意见和看法。与会人士发言踊跃,气氛平和,引起热烈反响。会后多位法律界人士对这次座谈会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这次面对面的交流取得了十分积极的成效。

打开沟通之门提供有效平台

“我们这次是抱着‘以法论法,以法会友’的目的,来与香港法律界同仁讨论、沟通的,”乔晓阳在座谈会一开始就向与会人士表明谈话的立场 “只有真诚坦白毫无保留的交流之心,决无安抚作秀门面工夫之意。希望这次座谈会大家能够开诚布公,知无不言,把要说的话都说出来。”

乔晓阳分别从“以正常心态看待和处理两地间的法律意见分歧”、“补选的行政长官的任期适用基本法第53条而不直接适用第46条”、“正确看待人大释法”等三方面,耐心、细致、系统地进行了阐述和说明。乔晓阳发言中关于补选的行政长官任期按照基本法有2007年以前和其以后的区别,以及人大释法依据的原则、程序等内容,引起与会人士的兴趣和关注。

多位参加座谈会的人士表示,乔晓阳等面对面地向香港法律界人士阐释有关原则立场和法理依据,气氛是认真的,态度是坦诚的,打开了双方的沟通之门,提供了有效的交流平台。资深律师、香港法律论坛召集人黄英豪认为,座谈会上的气氛相当好。他说,乔晓阳在回应时指出,很多使用普通法的地区,也会行使释法权;而在解释法例时,除看字面意思外,也要看立法原意,态度十分坦诚。

香港大律师胡鸿烈表示支持释法。他说,因为行政长官是由中央任命的,当行政长官选举出现问题时,中央当然要行使释法权,令选举顺利进行。人大释法将对行政长官补选和香港的稳定起到重要作用。

“45条关注组”成员、大律师梁家杰、汤家骅也表示,此次与乔晓阳等座谈,双方是坦诚的。汤家骅说,这次交流很有意义,已经打开沟通之门。梁家杰说,他本人从不怀疑中央释法的出发点是为香港好。

坦诚理性对话增进沟通互信

出席这次座谈会的香港法律界人士包括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和省级政协委员中的法律界人士30人,香港大律师公会代表15人,律师会代表9人,高校、研究机构的法律学者13人,其他律师团体代表12人。“45条关注组”4名大律师也应邀与会。

座谈会上,大家“以法论法”,坦诚对话,气氛热烈,达到了理性沟通的目的。与会的香港法律界人士中,有20人现场发言,4人书面发言,座谈会进行了4个多小时,比预定时间延长了1个多小时。

从发言的情况看,支持“剩余任期”和人大释法的占大多数。资深大律师、行政会议成员廖长城认为,“除了释法外,没有其它办法可以确保补选新的行政长官选举顺利如期举行”。他说,全国人大行使释法权是符合宪法的,香港确有释法的迫切性,因为没有其它办法可确保行政长官补选顺利如期举行。人大释法对选举和确保香港的稳定将起到重要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谭惠珠表示,完全赞同补选的行政长官的任期是“剩余任期”的结论。而且调查也显示,支持人大释法的市民比反对的多。她说,这次座谈会是一个非常好的开始,这场争论显示大家要增加沟通与互信。

座谈会上,即使有不同意见、在香港法律界有较大影响的两个律师会的代表,以及“45条关注组”的成员,也比较充分地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律师会副会长罗志力表示,虽然律师会对人大释法“有点抗拒”,但认为乔晓阳就任期所作的解释是“合理”的。

媒体广泛报道引起热烈反响

香港传媒和舆论对此次座谈会十分关注,有33家传媒、71名记者专程赶到深圳进行采访。当晚香港各电子媒体、翌日各报刊均广泛报道了乔晓阳的小结发言和会后对传媒的谈话,报道了座谈会上坦诚对话、理性沟通的场面,同时报道了法律界人士的热烈反应。香港舆论普遍认为,乔晓阳一行有诚意听取香港法律界意见,这将有助于在有关问题上增进内地与香港法律界的互相了解。

香港《文汇报》的社评说,有关讨论能够回归“就法论法”的轨道,回归从法律的观点和角度讨论和处理问题。在法言法,使当天的交流取得积极的成效;回归法理和理性,相信对减少人大释法的争拗及对社会的影响,会产生正面的作用。

《大公报》的社评说,不同意见不怕争辩,更重要的,是要能以坦诚开放的心态去听取别人的意见,要“易地而处”,尝试从对方的立场观点看问题,而不是一味的坚持己见。就此点而言,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法律界人士的尊重和沟通诚意是毋庸置疑的。乔晓阳在座谈会上十分诚恳地再次阐明了有关剩余任期的法理依据,以及指出释法的无可避免。如果香港法律界人士对乔晓阳的发言以及内地法律专家已经表达的观点能够虚心聆听、认真思考,相信距离是可以拉近的。

《星岛日报》的社评说,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以法会友”,与香港法律界人士就补选特首任期释法问题,坦诚交换意见。中央能就释法内容提出观点,体现了尊重释法过程的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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