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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鼓励大学生志愿者扎根贫困地区

2005-04-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苗家生 我有话说

本报讯   辽宁省日前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志愿者扎根贫困地区。

2003年,辽宁省组织首批大学生志愿者到辽西北贫困地区服务,如今他们即将服务期满。为鼓励和支持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者扎根服务地、扎根基层,为欠发达地区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输送各类人才,辽宁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教

育厅、人事厅、财政厅和共青团辽宁省委联合制定了鼓励大学生志愿者扎根贫困地区的优惠政策。

辽宁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对各受援县安置志愿者提出了明确要求 2003年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留在当地工作,服务单位或本地区同意接收,由各县妥善安置;志愿者中具有学士学位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本人提出留在当地工作,不管是否有岗位编制,各县都要妥善安置;有空编的事业单位要优先安排申请扎根辽西北的大学生志愿者,对其中取得学士学位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在事业单位就业时可不受编制限制;各受援县从本地区大学生志愿者中选拔不低于40%的优秀大学生志愿者实现县内就业;志愿者服务期满后留在当地乡镇就业的,可享受省政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辽西北地区各级团组织选人用人优先从2003年大学生志愿者中选拔。

政策还规定,对普通高校毕业的参加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志愿者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的所有收费优惠政策;通过建立各级政府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鼓励和支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主动留在辽西北贫困县的大学生志愿者到省定贫困县乡 镇 、村从事教育、卫生、农技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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