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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余年做了逾百年的事

2005-04-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吕贤如、田雅婷 我有话说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走过了有的发达国家用了逾百年才到达的历程,在过去短短二十余年取得了有目共睹的伟绩。

记者请专家解读4月21日面世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进展》(简称白皮书),并与11年前的白皮书比较,发现不论是中国首创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行政执法,还是知识产权相关领域事业的飞速发展,都值得

大书特书。

中国特色的保护

“一个国家的政府动用多个行政部门执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张勤说。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副主任邓军介绍,政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查处假冒商标、假冒专利,打击盗版等,这在国外是没有的。在国外这些相关部门的职责仅仅是进行审查、注册等,没有执法的权力。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处于转轨时期,市场秩序有待完善,针对这种情况,政府作出这样的决策,是符合中国国情的。

在知识产权保护实践中,中国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海关总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多个部门携手保护知识产权,有力打击了侵权违法行为。

比如,截至2004年底,全国专利管理部门共受理专利侵权、专利纠纷案件12058件,结案10411件。仅2001年至2004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16.96万件,其中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1.3万件 含涉外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2万件 。

跨越式的发展

谈及20多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的变化,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认为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首先,被授予的商标权、专利权等各种知识产权的数量急剧增长。这说明国内外发明人 包括企业和个人 对中国的知识产权状况给予了信任,并寄予了很大希望。其次,知识产权执法案件有了大幅度增长。第三是我们的法规更加完善。第四是中国政府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领导和贯彻力度。

不断完善的法制环境和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使知识产权相关领域各项事业呈现出跨越式发展态势。

在专利事业方面,从1985年4月1日起,至2004年3月17日,中国专利申请总量突破200万件大关。中国的专利申请总量达到第一个100万件用了15年时间,第二个100万件仅用了4年多时间,实现了加速度增长。

1979年前,来华注册商标的国家或地区仅为20个,注册商标5130件;到2004年底,来华注册商标的国家或地区增加到129个,累计注册商标达40.3万件,比1979年增长近79倍。

坚定地依法行事

尽管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巨大成就,但是,当前还有两种不同的声音,一种认为保护力度过大,另一种又认为保护不力。该如何正确认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

张勤说,目前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政策已经达到了Trips协定的有关要求,这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并且,在某些方面保护的标准甚至更高。例如,我们的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就不仅保护进口,而且保护出口,这一点在一些发达国家都没有做到。

至于说两种不同声音,张勤认为,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制度建立仅仅二十多年,我们有很多的企业包括社会公众知识产权的意识不高,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让他们适应这个国际规则和国内有关的法律,确实有一定的难度。但是,中国经济要发展,必须走自主创新的道路,而知识产权保护就是必要的规则。中国政府态度非常明确,就是要严格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国内自主创新和企业的发展,同时也是我国经济融入经济全球化大潮的需要。此外,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我们承诺要做到的事情,当然要依法做到。

两种声音的争议难免长期存在。但是中国政府的态度是非常坚定的,要依法保护知识产权。而我们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也要反垄断、反对滥用知识产权,有关立法也在进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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