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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为民的李砚军

2005-05-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建强 我有话说

“以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牛玉儒这些党的好干部为榜样,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之中去。”这是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处处长兼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队长李砚军的坚定信念。

李砚军1987年转业到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曾先后在人事教育处、法规处担任副处长职务,1993年担任新组建的劳动

保障监察处处长,后来又兼任劳动保障监察总队队长。不论职务怎么变,李砚军始终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和崇高品德,赢得了广大职工群众的衷心赞誉。

李砚军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看成是“天大的事”。去年4月21日,20名情绪激动的农民工聚集在天津市某机关大院诉说 “我们辛辛苦苦干了半年的活,老板却一分工钱也不给。”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交通被堵塞,局面随时可能失控。

接到情况通报,李砚军派人找拖欠工资的单位。该单位态度也很明确 工资应该给,但企业有困难,无法支付 李砚军只说一个道理 “企业把困难转嫁到农民工身上,就是制造社会不安定因素,这个责任无论哪个企业都负不起 ”经过4个小时的反复工作,拖欠单位终于把拖欠的工资款送到现场,此时已是深夜12点30分。这些农民工手捧着工钱泪流满面,激动地说 “真没想到呀 感谢劳动保障监察人员 今后我们遇事再也不乱来了,一定要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为天津劳动保障监察战线的带头人,李砚军执法无情、用权无私。”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办公室主任李典平这样评价。

提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有些人往往误认为就是行政处罚。李砚军说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不仅要铁面无私,严格执法,而且还应主动热情地在执法中服务,促进企业发展。”2002年由于赶任务,一家韩国独资企业出现了超时加班的违法情况,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到企业调查核实后,对该企业实施了处罚。之后第3天,李砚军带领监察人员再次来到这家企业。老板原以为企业又要被罚,没想到李砚军热情地说 “我们这次来是想征求你对我们工作的意见,了解企业在用工管理上有什么困难需要我们帮助解决。”在监察人员的帮助下,这家企业存在的问题得到了纠正,职工的工作热情比以前高了很多,企业的利润不断增加。老板感慨地说 “政府官员主动为企业服务,我从内心为中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官员叫好 ”

在李砚军的带领下,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的队员们把“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作为不懈的追求,用一流的工作标准对照要求自己。他们在全国率先推出了第一部地方性劳动保障监察规章、率先提出并实施了首席监察员制度、率先提出了解决拖欠农民工问题的“预付工资制”构想……正是由于这一系列的探索与创新,使得天津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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