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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四个尊重”的方针

2005-05-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人民日报评论员 我有话说

胡锦涛同志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进一步强调了我们要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强调要使热爱劳动、勤奋劳动、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蔚然成风,强调要努力形成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新风。这段话,立意深远、内涵丰富,对于调动一切积极

因素,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人民推动历史前进,劳动孕育历史创造。“四个尊重”的核心是尊重劳动。劳动创造了世界,也创造了人自身,是人类文明进步发展的源泉。当今世界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越来越依赖于知识、人才和创造的力量,而社会的一切发展和进步最终都要靠劳动来实现。离开劳动,知识形不成力量,人才无法成长,创造就会失去方向。“民生在勤,勤则不匮。”劳动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也是一个国家的立国之基。正是劳动书写了中华民族五千年辉煌历史,创造了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发展奇迹。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阶段。全面小康的指数、现代化的目标空喊不来,坐等不到,必须依靠全体劳动人民坚持不懈地付出艰辛的劳动。在这个过程中,尤其要使热爱劳动、勤奋劳动、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蔚然成风。只有更深刻地认识劳动光荣,更广泛地挖掘劳动潜力,更有力地激发劳动创造,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劳动在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中的巨大作用。

热爱劳动是中华民族的优秀品质,尊敬劳模是我国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当今时代,劳动的内涵日趋丰富,劳动的形式日趋多样。知识是劳动的结晶,创造是劳动的重要形式,劳动者是劳动的主体。“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就是要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尊重和保护一切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的劳动。不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不论是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都是无上光荣的。我们要努力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中国亿万人民,用自己的劳动去辛勤创造。创造这样的伟业、迎接各种挑战,需要我们大力开展理论学习、文化教育、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促使广大劳动群众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劳动能力和劳动水平,真正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劳动者。

我们的事业伟大而艰巨,祖国的前程光明而美好。随着“四个尊重”这项党和国家重大方针在全社会的认真贯彻,我们的事业必定生机勃勃,我们的国家必将蒸蒸日上。让我们人人用辛勤的劳动创造美好的生活,也让我们人人用自己的实践成为光荣的劳动者。(新华社北京5月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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