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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硬招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2005-05-1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杨荣 我有话说

本报讯 连续发生的交城县香源沟煤矿和朔州市细水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再次引起山西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警觉。省委省政府认为,虽然去年山西煤矿安全生产取得历史最好成绩,但全省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仍很严峻。为此,山西省委省政府日前作出如下决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煤炭管理、生产部门严格执行。

―――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全部停产整顿。《决定》要求凡没有取得安全许可证的煤矿,必须无条件停产整顿;符合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的要认真准备,尽快申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认真整改,争取早日申报。停产后仍违法违规擅自组织生产的,一经发现即吊销其采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资格证。其矿产资源由政府有关部门另行拍卖。

―――严厉打击私挖乱采、越层越界采矿行为。市、县、乡三级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小煤矿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凡属在安全整治活动中列入关闭范围而至今仍没有关闭的矿井和关闭后又死灰复燃的矿井,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按照关闭矿井的六条标准将其彻底关闭。对越层越界开采的矿井,责令其立即退回原界,拒不执行的吊销其证照并坚决予以关闭。对私开煤矿的矿主,要按照破坏、盗窃国家资源罪坚决予以打击。对支持、纵容矿主非法开采、越层越界开采的公职人员,要按有关规定坚决予以处分。

―――大力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管监察工作。煤炭生产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定生产能力安排生产,严禁超能力下达生产计划和作业计划。严格控制下井作业人数,坚决制止井下人员的不合理集中。违反上述规定又不予改正者,依法吊销其生产营业证照。

―――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坚决查处参与办矿、与矿主有利益关系或在幕后纵容、为非法矿井充当黑后台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并对其进行严肃处理。有关人士认为,只要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的此次决定,山西的煤矿安全生产一定会出现一个新局面。

―――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在省市县国土资源、煤炭、安监、煤监、公安、监委部门设立私挖滥采、违法违规生产举报电话。举报属实的,给予1万元 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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