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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文物展品应允许拍照

2005-05-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吴春燕 通讯员 蔡锦明、胡德海 我有话说

本报广州5月21日电 近日,在广州举行的全国博物馆馆长论坛上,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认为,不少博物馆存在“禁止拍照”等不合理规定,文物展品应允许拍照。博物馆应注重人性化管理,不要什么展品都“禁止拍照、录像”,博物馆应告别“庭院深深”,增加吸引力和亲和力。

“禁止拍照”

是文博界内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形成这个规定的原因一是避免拍照时闪光灯对文物有损坏,二是为了保护版权。因为有的展厅展出的是私人收藏的文物;有的博物馆的陈列形式是馆内工作人员自己设计的,博物馆担心拍下照片后,被别的单位、个人模仿。童明康说,我国博物馆的不少规章制度都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有些制度今天看来,缺乏合理性,但一直没有做相应的改变。童明康以巴黎卢浮宫为例说,卢浮宫从来都没有禁止参观者与“蒙娜丽莎”等名画合影,因为法国曾经做过实验,用带闪光灯的相机对一幅油画一次性拍摄十几万次,结果对画作造成的损害比不上其在日光下照射十几分钟带来的损害。也就是说,其实拍照对展品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我国的一些博物馆,一旦发现有游客拍照就大声呵斥,甚至动手撕游客的胶卷,有的博物馆还出台“严禁触摸玻璃”等荒唐规定,直接影响了观众的热情。童明康同时指出有的博物馆以“保护知识产权”等名义禁止参观者拍照,也是不合理的做法。博物馆再不能用保护文物、保护知识产权这样的托辞,拒绝游客的合理要求。

童明康还对极少数博物馆缺乏基本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意识提出严厉批评:“有一个甚至有点名气的省级博物馆,以修缮为名七八年都没开放过一次,甚至连临时的展览都不搞一个,怎么对得起纳税人?”“博物馆要以物取人,拿一些拙劣的复制品糊弄人,能算是真正的博物馆吗?”“一些博物馆的展柜上用手一摸,厚厚的一层灰尘,难道连打扫卫生的钱都没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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