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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整村推进”提高扶贫成效

2005-05-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田永胜 我有话说
记者:这些年来,我国的扶贫工作在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也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难题。要想在2010年基本解决少数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形势不容乐观。那么,我们在扶贫工作方面有哪些新的思路和举措?

刘坚:针对扶贫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国的扶贫工作的思路是:以整村推进实施扶贫规划为切入点

,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以劳动力的转移培训为切入点,提高贫困农民的综合素质;以发展龙头企业为切入点,带动贫困地区调整产业结构,增加贫困农户的经济收入。

记者:为什么提出扶贫工作要整村推进?

刘坚:一是有利于更准确地瞄准贫困群体。上世纪70年代末,全国的贫困人口是2.5亿,根据当时的贫困人口分布,我们采取了以体制、机制改革和大规模农田基本建设为主的全面推进的办法。到80年代中期以后,我们的工作重点开始集中到县,比如在1993年制定《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时,确定了592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覆盖了73%的贫困人口。进入新世纪以后,贫困人口的分布发生了变化,重点县覆盖的贫困人口只有55%,而重点村集中了80%左右的贫困人口。所以,采取整村推进办法有利于瞄准贫困人口。

二是有利于扶贫工作进村入户。过去我们重点抓大江大河的治理、骨干路网的建设和省、市、县、乡的农业服务体系的建设,这是必要的。在解决这些问题的同时,农民迫切要求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还有许多关系农民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问题日趋突出,急需解决,整村推进有利于解决这些问题。三是有利于整合资金,集中力量。整村推进为整合资金,集中各方面力量提供了一个平台。

四是有利于为实现小康奠定基础。2020年要全面实现小康,重点在农村,而难点在贫困地区,难中之难在贫困群体。如不切实采取措施解决14.8万个贫困村的问题,这些村将成为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拖后腿的村。

五是整村推进的实践效果是好的。尽管各省(区、市)实施整村推进并不是齐头并进的,有的早一些,有的晚一些,但实践的效果都是好的。去年实施整村推进的村,农民人均纯收入扣除物价因素后增幅达9.7%,比全国平均水平高5.4个百分点;贫困村共减少了862万贫困人口,其中减少温饱线以下贫困人口202万,效果确实明显。

记者:在实施整村推进的计划中,遇到哪些新问题?

刘坚:从几年来的实践看,主要遇到这样两大问题:

1、资金投入不足。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按照现有扶贫资金的规模,即使80%的财政扶贫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用于整村推进,也很难达到平均每村投入100万元的水平。据测算,在我们最近调查的七个省区中,投入重点村资金最多的是青海省,平均为82万元,最少的是山西省,不到21万元。二是部门切块比较突出。有的省区财政扶贫资金被切块到各行业主管部门。三是扶贫信贷资金很难用上。2003、2004两年国家共安排山西9.6亿元规模的扶贫信贷资金,但2003年实际发放了1500万元,去年前三季度仅发放了742万元。四是扶贫资金到位迟。

2、贫困人口的瞄准问题。扶贫开发的基本对象是贫困人口,但有些地方在这方面的意识不强,比如说,有些地方整村推进不是选择最贫困的村,而是选择路边的村,好看的村。村里对贫困农户并没有采取一些区别对待的政策,有些资金,真正的贫困农民得不到,反而一般的农户甚至富裕的农户优先得到了。扶贫工作必须紧紧瞄准贫困地区、贫困群体。否则减贫任务难以完成,这也是一些地方减贫成效不明显的重要原因。扶贫工作必须“先难后易”,要做到最贫困的农民先扶持,最贫困的村先集中力量解决。扶贫工作就是要干雪中送炭的事,不能热衷于干锦上添花的事;我们就是要为最贫困的地区、最贫困的农民呼吁,解决他们的问题。

记者:那么,如何解决这些遇到的新问题?

刘坚:针对这些情况,我们在今后实施“整村推进”计划时,将强调三点:

一要注重实效。认真抓好扶贫规划的审核和修订工作。使规划的目标和措施从贫困村的实际情况出发,从群众要求最迫切的问题入手,全面规划建设内容。广泛动员群众酝酿讨论,最大限度地发挥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实施规划。

二要突出重点。要求各地在扶贫规划的实施上分轻重缓急,不搞一刀切。要把有限的力量,用在与解决贫困群众温饱关系最密切的项目上,用在解决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根本问题上。要集中力量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特别要对基本农田建设和促进粮食增产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三要加大扶持。中央和地方的扶贫资金,必须集中用于支持贫困村的建设。要按照集中使用、渠道不乱、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多渠道增加资金的投入。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向贫困地区重点倾斜的政策,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积极支持整村推进计划的实施。

记者: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越来越大。如何建立扶贫工作新机制以吸引更多的资金支持贫困地区的开发建设?

刘坚:贫困地区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矿产资源,但是缺乏开发资金和技术,需要引导更多的资金支持。我们在扶贫政策的制定中将进一步深化对市场经济规律的理解,遵循“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不断探索扶贫新方式、新机制,进一步提高扶贫工作的层次和水平。采取制定优惠政策、解决具体困难等措施,积极创造条件,鼓励东部的企业、个人,包括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主体,通过独资、控股、参股、收购、联合、兼并、租赁、托管和承包经营等多种方式到西部投资。

中西部地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投资环境,开放市场,制定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为东部地区企业到中西部投资提供优质服务。对到西部参与扶贫开发的企业,给予国家西部大开发有关金融信贷、税收、土地使用、矿产资源等方面优惠政策支持。支持东部龙头企业到西部地区发展,帮助贫困地区调整产业结构,带领贫困群众进入市场,帮助增加收入、脱贫致富。鼓励和支持东部企业吸纳西部地区劳动力就业,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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