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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假劣毒污食品不能仅仅满足于“召回”

2005-06-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姜文兆 我有话说

由于一些生产者和销售者道德低下且毫无诚信可言,各种假劣毒污食品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为营造安全食品环境,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了十项维权举措,其中之一就是凡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食品将责令企业召回。平心而论,“召回”虽有一定意义,但绝非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不合格食品召回后也随之产生

了隐忧。有媒体披露,在广东潮安县庵埠镇的许多食品厂,就以回收食品为原料猖狂地生产“垃圾食品”。因此,难怪人们对召回以后的食品处置疑虑重重了。对那些被召回和收缴的毒污假劣食品,究竟由谁来跟踪监督到底,的确是一个值得高度关注的问题。所以,对不合格食品不能仅仅满足于“召回”就万事大吉。“召回”不合格食品,对那些故意贩卖劣害毒污食品者会有所制约,使之在经济和名声上暂时地付出一定代价。但同时也产生一个让人们更加担心的“后续”问题,即对那些召回的食品如何处置以及由谁处置。如果仅仅止步于“召回”这一表象,那么这些食品的绝大部分仍将会以各种方式重新“出笼”来面对消费者,诸如翻新包装、改头换面、化整为零、掺加混杂、回炉再生等等,甚至只改个日期原封不动就拿出来再卖。这种不讲职业道德的事在许多食品经营者中已成为公开的秘密和“行规”。例如哈尔滨“香香鸟”牌元宵,就是用回收的月饼做馅以降低成本。安徽某报曾载文称,合肥市卫生监督部门捣毁一家“月饼陈馅回锅基地”,查获陈年馅料20吨。

无须讳言,不合格食品“召回”后的管理监督仍然十分棘手和艰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并应施以有效措施,切实全过程地监管到底。倘若“召回”后便认为大功告成而撒手不管,那些毒污假劣食品在道德窳败者的“运作下”势必重新返回销售渠道,继续危害人民身体健康。那么这所谓的食品“召回”除了徒劳一番,还为其再度出来害人抹上一层保护色。看来要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食品环境,决非一个简单的“召回”就能实现。有鉴于此,对假劣毒污食品不能仅仅“召回”了事。“召回”并非治理毒污假劣食品的灵丹妙药。惟有通过法治彰显和道德弘扬这两手来治理,使生产者销售者不敢生产和销售毒污假劣食品,从源头上予以堵截才有釜底抽薪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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