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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点摘编

2005-06-1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马克思历史理论的实践根基

隽鸿飞在《江海学刊》2005年第3期撰文认为,马克思的历史理论是建立在他的实践哲学基础之上的。实践作为人的本质的存在方式,是一种现实的人类活动。在这种现实的活动之中,人创造并展示了自己本质的全面性和丰富性,确证了人之存在的总体性。马

克思通过对实践的两种基本的活动类型―――劳动和交往的分析,阐明了人通过现实的实践活动在历史中生成的过程,并以此为基础,具体地分析了现实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从而形成了对历史的人自身发展三阶段理论和五大形态理论的双重阐释。二者的统一,也只有在对人的实践活动的分析之中才能完成。

和谐社会是道德化的社会

王小锡在《伦理学研究》2005年第3期撰文说,和谐社会是物质生产、民主法治、利益分配机制、人际交往方式、精神文化生活等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相一致的理性社会。和谐社会既是社会发展的一种理想目标,也是社会发展的一种价值取向,更是渗透着道德精神的具有生机和活力的社会。物质文明展示道德精神,物质创造需要道德精神,民主法治的依据是社会主义道德,利益分配的合理性基于体现社会公正的道德价值,人际交往方式及其交往效果是道德实体的存在样式,是衡量社会和谐与否的直接表现形式。精神文化生活水平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标志,而精神文化的核心是道德精神。

作为共产党执政理念的以人为本

李孝纯在《理论前沿》2005年第10期撰文说,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与西方资本主义的人本主义是根本不同的。西方人本主义从抽象的、永恒不变的人的本性出发观察社会,其主旨在于维护资产阶级的剥削、压迫与资本主义统治。我们党提出的以人为本,同我国传统的民本思想也有根本的不同。我国传统民本思想是站在维护封建统治立场上提出的一种治民、驭民之术,与我们党把人民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完全不同的。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和价值定位

王庆五在《江苏行政学院学报》今年第3期撰文说,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历史定位的认识,根本的创新在于: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构既作为一个奋斗目标,也视为一个历史过程;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构,置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背景中,创造性地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可以而且必须建构和谐社会;将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进程中的矛盾和问题,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辩证地统一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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