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学习《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2005-06-1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6月17日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7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第三十三次委员长会议上学习了《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吴邦国委员长主持。

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认为,中共中央发出通知

,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这一重要文件,对全国人大成立5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实践经验作了深刻总结,明确了新时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重要举措,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的重要体现,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表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涉及方方面面,要做的工作很多,当前,重点要抓住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两个突出环节,支持、保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作用,努力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成为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机关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代表机关。

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指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集体决定问题,集体行使职权;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以人为本,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各级人大代表和各级人大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知和若干意见的重要精神,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增强依法履行职权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光荣感,增强人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贯彻落实好通知和若干意见的基本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副委员长王兆国、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等参加了学习。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