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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人玫瑰,手有余香

2005-06-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我有话说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是深圳义工的做人理念。丛飞作为深圳义工的一员,是深圳几十万义工的优秀代表。

近几个月来,被称为“爱心大使”的丛飞的事迹在深圳广为传诵。人们为他慷慨助人的义举而感动和赞叹。丛飞用他一连串关爱他人的举动书写了一首动人的爱的诗篇。丛飞身上所体现出的关爱他人、奉献社会

的博大情怀和高尚情操,值得在全社会大力弘扬。

关爱他人,奉献社会,是丛飞的人生信条。他说:“个人享受是次要的,奉献是我生命的需要,献爱心是我的天职。”这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每一步都很难。十年来,丛飞捐助的失学儿童和残疾人已多达178人,金额超过300多万元。在他的捐助和关心下,许多因为贫困而辍学的孩子完成了学业,走上了成才之路;许多误入歧途,对人生失去信心的青少年摆脱困境,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但谁也没想到,他自己却过着十分俭朴的生活:住着58平方米的公寓房,家里除了一架旧钢琴和几套演出服,没有其他值钱的东西。他甚至连一个银行存折都没有,以至于当他被癌症击倒躺在医院时连治病的钱都捉襟见肘。丛飞做义工8年,义务服务时间多达3600小时,是深圳五星级义工。丛飞用自己的勤劳所得和爱心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而他自己也从中体会到了莫大的人生幸福。正如丛飞自己所说的:“做一个爱心人物,是我一生的追求,也是我生命的意义。”

在有些人看来,在这么一个讲究实惠的年代,一个人居然将辛辛苦苦赚来的血汗钱用于救助他人,热衷于各种不求任何回报的社会公益事业,似乎有点不可理解,或至少是缺少“经济头脑”。然而,丛飞却把人生最大的快乐放在帮助别人上,不求名利,只求给别人带来欢乐和希望。如果我们都能做到像丛飞这样,尽自己所能,为有困难的弱者献出自己的一点爱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充满温暖和关怀,我们的社会就一定会变得更加美好、和谐。

人的生命需要是有不同层次的,最高层次是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当人的行为与这种最高需要一致时,就会从心底里产生持久的幸福感和不懈的意志力。奉献,不是痛苦,而是爱心的流露;奉献,会使人充实,使人快乐。丛飞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和切身感受,对“送人玫瑰,手有余香”的人生理念作出了最好的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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