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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制宪的“悖论”

2005-06-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驻布鲁塞尔记者 李力 我有话说

所谓“悖论”在希腊语里的本意是“多想一想”,后来被用作指一种导致矛盾的命题,回顾欧洲学术和政治精英酝酿和实践欧盟制宪的历史,人们不难发现某些“悖论”现象。

2000年5月德国时任外长菲舍尔在汉堡大学演讲时率先提出欧盟制定宪法的问题,自此“欧盟是否需要一部宪法”的争论开始从学术界进入到政治界

。反对者认为,欧盟在现存的条约规范下运行良好,没有必要进行修改。支持者则坚称,随着一体化进程的深入,欧盟作为一个政治和司法实体的合法性将面临挑战,在东扩背景下,欧盟的运行机制必须加以改进,而所有这些问题都只能通过制宪加以解决。经过激烈的辩论,支持的声音占了上风,欧盟制宪工作于2002年2月拉开序幕。但不应忽视的是,欧盟选择制宪道路的重要前提在于,希望通过制宪解决一体化实践中遇到的现实困难,与此同时,制宪本身又是涉及欧洲一体化前景构想的重大问题,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讲,《欧盟宪法条约》自诞生之日起便具有“问题”和“答案”的双重身份。

欧盟制宪的“悖论”还体现在成员国批准宪法条约的过程中。今年5月29日和6月1日,《欧盟宪法条约》先后在法国与荷兰两个欧盟创始国的全民公决中以压倒性多数遭到否决。主要原因是,两国民众担心条约过于强调市场自由化和欧盟的无限扩大,特别是土耳其的入盟影响他们现有的生活水平。但否决欧宪的直接后果却是,使力主自由化市场且全力支持土耳其入盟的英国坐收渔利。法国农民历来是欧盟农业政策的最大受益者,他们对欧宪的强烈反对,惩罚的不仅是本国执政党,更使英国抓住法国的“小辫子”,将要求英国放弃返款特权与改革欧盟农业政策挂钩,最终导致欧盟中期预算难产。两国民众原本希望通过给欧宪叫停,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结果却事与愿违,使欧盟陷入了历史上最严重的危机。

为缓解在制宪问题上的困境,欧盟在本月16日的首脑会上提出,延长宪法条约的最终批约期限,要求各成员国在“反思期”内对欧盟的发展方向进行“反思”、“解释”和“辩论”。面对民众对欧洲经济低迷、失业率居高不下的愤怒,对欧盟机构臃肿、效率低下的不满,对欧盟无限扩大,特别是土耳其入盟的恐惧,欧盟轮值主席国卢森堡首相容克表示,欧盟目前能够开出的惟一药方是,充分利用“反思期”加强与民众的沟通,做好《欧盟宪法条约》的解释与宣传工作,让民众明白,“解决他们关切的全部答案都在这部宪法之中”。此话将欧盟制宪过程中的“悖论”暴露无遗。

古今中外有不少著名的悖论,吸引了古往今来许多思想家和爱好者的注意力,激发了人们求知的欲望、锻炼了人们进行缜密思考的能力。历史的经验证明,解决悖论难题需要创造性的思考,悖论的解决又往往可以给人带来全新的观念。欧洲一体化的发展要想摆脱制宪的困境,恐怕也要有些解决“悖论”的韧劲和精神。(本报布鲁塞尔6月2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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