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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规范和文化阻力

2005-06-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谭学纯 我有话说

香港《语文建设通讯》2005―2006年特别开设“文改五十年:回顾与反思”专栏,对1955年“全国文字改革会议”、“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以来50年间内地语文建设的重大变化进行了再思考和深度透视。

该刊2005年3月号发表教育部费锦昌、华中师范大学徐莉莉先生的文章:《汉字规范的换位思考》,探讨如

何对“规范汉字”的职责和功能做科学定位,提出在“社会通用”和“社会特用”领域进行分层面规范,这是一种新思路。

如果说,在“社会特用”层面,汉字规范一般不会遇到太大的麻烦,那么,在“社会通用”层面,麻烦的消除可能会遭遇较大的文化阻力。

费锦昌、徐莉莉先生的文章中提到,1986年发布的《简化字总表》,把通用已久的“象”与“像”再行分开,造成书面语交际不小的混乱。《语文建设通讯》2002年5月号也曾发表内地学者王晖先生的文章:《关于“像”的使用情况的调查与分析――兼及调整文字规范应注意的问题》,作者通过抽样调查发现,CCTV 2、CETV 1、等电视频道的字幕,时有“象”与“像”误用的错误。专业化的语言学著作《中国语言学现状与展望》(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7),也没有能够杜绝错例。此外,电脑汉字输入软件,如4.0版智能ABC输入法、全拼输入法、双拼输入法的词库中,都为使用者准备着不规范词语“好象”,而且按通行的高频先见原则,排序在规范词“好像”之前。至于传播面甚广的电视剧字幕、网络信息,大多不把“像”旁边站着的“亻”放在眼里。一些硕士生、博士生学位论文,也时或忘却了“像”旁边站立着的守护神。联想到过去阅读的一本诗集《心的疯狂》,有一首短诗,印象特别深,诗题是《愧对语言学家的一个字》,诗后有诗人自注:“在我创作的各种小说文本和这本诗集里,我一概忘却了‘像’旁边的‘亻’,我的从古代遗传过来的脑细胞进了当代,永远记不住石象旁边那个站着的人,我也不知道他站在那里干什么。在此我怒对中国的语言学家和异族的汉语言学家!”(刘以林《心的疯狂》,今日中国出版社,1994)

诗人跟语言学家叫板,大概因为语言学家常使诗人戴着镣铐跳舞。不过,诗人“永远记不住石象旁边那个站着的人”而怒对语言学家,只是一句情绪化的语言,并不是有心要跌语言学家的眼镜,我所了解的诗人刘以林其实是敬重语言学家的。事实上,语言学家也并不都像有些人误解的那样――是语言警察。尊重语言事实的语言学家,也有对“象”与“像”之辨不以为然的。2002年6月,我参加教育部、国家语委主办的简化字问题学术研讨会,北京师范大学资深教授王宁先生作大会总结报告时就坦言:在我们的典籍中,“象”和“像”,从来没有分清楚过。

从诗人“愧对语言学家的一个字”,到语言学家的实话实说,再到香港语言学刊物刊载的“像”字使用情况的调查分析,在多声道对话的意义上,合成了“象”与“像”不辨、也难辨的语言事实。“像”旁边站着的冷面人,是汉字规范“没商量”的象形符号。它出自1986年《简化字总表》的相关规定:“像”不再用作“象”的繁体字,而作为与“象”不同的汉字单位,承担原先由“象”负载的部分语义内容。作为理论区分,“象”与“像”之辨是明确的,但是在汉字使用实践中,像诗人刘以林那样愧对语言学家的汉字使用者还真的不少。可见,让社会接受一种理论和完成一种实践,并不是一回事。二者之间的不和谐,便构成“象”与“像”规范的文化阻力。

规范“象”与“像”用法的初衷,当然不是添乱,但是实际使用中的混乱,实在让人慨叹文化阻力的隐形抵抗如此强大。我之所以说这种文化抵抗是隐形的,那是因为我们很难说汉字使用者真的抗拒书写符号“像”。但是,既然历史上“象”与“像”就从来没有分清过,它作为一种文化基因的能量,就是一种客观存在。历史经验和现实经验的整合,弱化“象”与“像”之辨的话语权力。由此想到,制定语言文字规范,在政府行为和专家行为结合的基础上,是不是也需要一个参照坐标?以使最终的政策性文本的生成至少能在一定范围内倾听不同的声音。因为语言文字规范,毕竟不具有政策和法规上的强制性,它只是一种柔性法规,这就给使用者留下了自由空间,柔性法规的可行性越小,使用者的自由空间越大,后者对前者的文化阻力也越大。

在《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等工具书中,“象”与“像”之辨是明确的,但是在相当多的汉字使用者的语言经验中,“象”与“像”使用范围差不多是一种虚设的存在。纠缠着诗人刘以林的“象”与“像”之辨,也纠缠着庞大的汉字使用群体。当刘以林在他的诗集中声称“像在我的字典里半已死亡”的时候,我们再来看近几十年“象”与“像”使用规范的戏剧性变化:1964年发布《简化字总表》,是对“象”与“像”语义承担功能在语言实践中自然分化的人工干预,“象”与“像”的语义承担功能由分而合。1986年重新发布《简化字总表》,又使“象”与“像”语义承担功能由合而分。香港《语文建设通讯》2003年第2期发表邹玉华先生文章,《从“象”“像”规范的历史沿革看规范过度》,认为汉字“象”与“像”语义承担功能从分到合,再从合到分,是对规范过度的一种矫正。前述王晖先生的文章则表示怀疑,也许不远的将来,我们的词典中,会不会又出现“象”和“像”可以通用的说明?“象”与“像”之辨,分分合合,合合分分,历史会认证“象”与“像”之合,还是“象”与“像”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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