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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少年犯改造成社会新人

2005-07-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曹建文 我有话说

把少年犯改造成社会新人,把失足浪子教育成好儿郎,把警示、教训传递给更多的青少年,把欢乐、安宁返还给亲人和社会,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人民法院少年庭法官们矢志不渝的追求。多年来,他们通过辛勤的努力,在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

的社会成效,先后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授予全国首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4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

完善矫治网络进行综合治理

面对日趋严峻的青少年犯罪形势,新浦区人民法院于1993年5月成立了“青少年犯行为矫治中心” 以下称“矫治中心” ,1995年5月成立独立建制的少年案件审判庭。通过不断完善矫治失足少年的社区化网络,形成了由关工委、“矫治中心”、社区、户籍民警、家长、单位、学校共同参与的延伸帮教体系。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青少年道德与法制观念教育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矫治中心”现已发展成为没有高墙、电网的改造基地。

青少年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时期,他们的独立意识强,适应能力差、辨别是非能力差、自我控制能力差、可塑性强。在青少年犯罪中,如教育得当,这些特征完全可以成为把他们矫治成新人的动力。少年犯顾某因抢劫被判刑入狱后,法官们从他们父子偶然的一次对话中得知,顾某的母亲长年卧病在床,父亲因为儿子犯罪来回奔波,也染病在身,家中惟一的壮劳力顾某又犯罪入狱,以致家里的秋粮还在地里无人收割。了解这一情况后,法官们星期天一大早带了一帮被帮教人员乘车到顾家,替他们收割了庄稼。顾某得知这一情况后,一向性情怪僻的他流下了感激和悔恨的泪水,并在以后服刑中因表现出色而获减刑。

寻找违法根源唤起社会良知

少年犯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对于他们的改造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对他们感情的投入也非“特效药”能立竿见影。为此,无论是在工作之中还是工作之余,新浦法院少年庭法官总是时时、处处关注、呵护这个特殊的群体。节日到了,他们从来不忘为服刑人员寄去一张小小的贺卡;春夏秋冬季节变换时,他们总是关照服刑少年犯的父母勿忘送暖递凉;中秋团圆节,他们带着月饼、学习用品,赶到异地少管所,为少年犯送去政府和社会的关爱。通过与失足少年交谈,发现他们的内心世界,引导他们自己寻找违法的根源,唤起他们的社会良知,激发他们面对现实、面向未来的勇气和信念。引导家长积极寻找失足少年主观上的违法原因,促使家长从自身寻找在教育子女上存在的问题,增强其拯救失足少年的信心。

少年犯张某从小失去父亲、兄长,母亲改嫁后,继父又在他尚未成年时病逝,后自己找工作又多次受骗。家庭的不幸,社会的冷漠使他异常悲观,然而按他自己的话说却因祸得福――遇到了法官这些从来不曾遇到过的特殊老师。尤其令张某感动的是,十多年来从未过过生日的他,在18岁那天晚上竟接到了惟一一份厚礼――法官们送来的生日蛋糕、书和一个扉页上寄予厚望的笔记本。张某当时就表示,一定要痛改前非。

以心换心,以真诚赢得信任。新浦区法院少年庭的法官们辛勤的耕耘换来了丰硕的回报 这些年,经该院处理过的少年犯重新犯罪率一直保持为零。截止2004年12月份,共审理少年刑事案件417件908人,少年保护案件201件。服刑的620名少年犯中,200余人被评为劳改积极分子,170余人次被减刑,35人获假释,12人被评为省劳改积极分子。判处的213名缓、管、免少年犯中,有98%的人弃旧图新,其中70余人复学,110余人就业,30余人回原单位工作。他们有的成为生产骨干,有的入团,有的成为三好学生,还有3人考上大学本科,15人考上大、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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