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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社会保障体制拾零

2005-07-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方祥生 我有话说

布格豪森医院是慕尼黑的一家普通市立综合性医院,有350名医生,800多名护士,约1200张病床。感谢德国国际培训和发展协会的邀请,我日前有幸到该医院参观,并对德国的社会保障体制进行了走马观花式的了解。

在该院骨科住院部我们看到,除少数单人病房外,所有病房都是双人间,每间病房除医疗设备外,都有淋

浴、厕所等卫生设备和电视机。据介绍,单人病房是为自费病人或参加私人医疗保险的病人准备的。在康复中心,一位病人正在康复医师的护理下,艰难地在练习走路。练习路面分沙地、石地、鹅卵石、台阶、小桥等。旁边还有一辆红色的小轿车。见我流露出不解的目光,陪我们参观的骨科住院部主任说,这是一辆没有发动机的汽车,目的是让康复病人练习开车。据介绍,病人的住院、医疗、手术等各种费用,包括住院期间的伙食费,均由医疗保险公司承担。

拉文斯堡市办公室主任沃伦萨克先生说,德国的法律规定,月收入在400欧元以上的就业者,必须参加法定的医疗、护理、养老和失业保险。职员和工人的保险费率由国家统一规定,按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其中个人承担50%,雇主承担50%。此外,个人和企业还可自愿参加其他保险,如人身意外险、事故险、补充养老金保险等。目前,各类保险费要占员工收入的近1/3。鉴于法定保险具有福利性则,所以年收入超过一定标准的高收入阶层不能参加,如电影明星、体育明星、大企业老板等等,但他们可自愿参加各类私人保险。

法定保险原则上也适用于农民。保险费以其耕地面积和年收入为基数,按一定比例缴纳。但农民只能在实际让出土地经营权后,才能得到养老金。政府官员是一个特定群体,他们必须宣誓效忠国家,平时没有罢工的权利,所以国家对他们负有特殊义务。他们不参加法定医疗保险,他们的医疗费、护理费、退休金等从各级政府的预算中全额报销。

在欧洲国家中,德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较好的。目前官员退休金能达其最后一个月工资的75%,职员和工人退休后,能拿到其原工资的68%。单身者的社会救济金每月为345欧元,另可申请最多达300欧元的房租补贴。一旦得病,病人可跨地区、跨国界自由选择医生和医院接受治疗,最后由保险公司付费。

不过,德国这种由国家大包大揽的社会保障体制,正面临着严峻考验,已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以医疗保险为例,由于近年德国经济不景气,长期失业人数急增,导致保费收入锐减;另一方面由于人均寿命延长,医疗设备昂贵,检查费用上升,致使收支缺口越来越大。国家财政每年必须向社会保障领域注入数以百亿计的欧元才能维持其运行。

沃伦萨克说,在医疗保险领域,德国政府近几年一直在推动改革,但阻力很大。迄今已实现的改革措施有:每个病人每3个月需缴纳10欧元挂号费;病人拿药时,每张处方需自付5欧元;医院按病例核定治疗收费标准后,实行费用包干,保险公司按包干费用与医院结算,以鼓励医院提高疗效,降低费用。此外,在医院管理模式上,也在试行企业化管理,准备关掉一些病人不足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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