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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森堡力挺《欧盟宪法条约》

2005-07-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驻布鲁塞尔记者 李力 我有话说
卢森堡7月10日以56.52%赞成、43.48%反对,在当天的全民公决中通过了《欧盟宪法条约》。根据卢森堡议会此前的决定,议会将遵从全民公决的结果批准欧宪条约,使卢森堡成为第13个批准欧宪条约的欧盟成员国。

今年上半年,《欧盟宪法条约》在法国与荷兰的触礁后,英国随即单方面宣布无限期推迟批约程序,使欧盟在制

宪历程中遭遇了严重挫折。为挽救欧宪条约,欧盟在6月16日召开的欧盟首脑会议上决定,延长欧宪条约的批准期限,对欧盟的发展方向进行反思。会后捷克、丹麦、爱尔兰和葡萄牙等国纷纷推迟本国的批约程序,进入“反思期”。然而,时任欧盟轮值主席国的卢森堡却做出了与众不同的选择,坚持如期举行全民公决,容克首相还立下“军令状”,表示如欧宪条约不能在本国获得通过,他将主动辞职。

卢森堡的欧宪条约“保卫战”赢得并不轻松。有关机构对18岁以上的卢森堡公民的民意调查显示,2004年10月仅有19%的民众对欧宪条约持反对态度,而在法国及荷兰公投结果的消极影响下,2005年6月这一数字已高达36%,另有16%的民众表示将投弃权票。在反对比例急剧上升的压力下,卢森堡各派政治力量团结一致,背水一战。容克首相亲自助阵拉票,向民众解释《欧盟宪法条约》不会对卢森堡现有的政治、经济体制和社会模式造成冲击,如果卢森堡民众在公决中说“是”,将使欧宪条约“重新获得活力”,否则将置欧宪条约于死地。

在公投结果公布后,容克首相发表电视讲话,对当天举行的全民公决通过《欧盟宪法条约》表示满意,并指出,这一结果将对欧盟其他国家就《欧盟宪法条约》进行的讨论和表决产生积极影响,卢森堡民众的态度清楚地表明该条约并未死亡。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当天也发表声明,称卢森堡的公决结果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在法、德、意、荷、比、卢这6个欧盟创始国中,卢森堡是最后一个对欧宪条约表态的国家,也是在法、荷相继否决《欧盟宪法条约》后,第一个就该条约举行全民公决的欧盟成员国。卢森堡如期批准《欧盟宪法条约》,无疑将对下一步的批约进程产生影响。然而,仅有40多万人口的卢森堡是欧盟最小的成员国,它的这次公决结果可能很难彻底改变《欧盟宪法条约》的命运。但可以肯定的是,卢森堡此次在关键时刻力挺欧宪条约,不仅表明了其支持欧洲一体化建设的一贯立场,而且确立了其在欧盟中的独特地位,为本国在未来的欧盟决策中争取到了更多发言权。(本报布鲁塞尔7月11日电)

图为7月10日,卢森堡首相容克在公决结束后的记者招待会上。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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