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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名“公职老赖”被停职

2005-07-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王晓樱、樊云芳 我有话说
本报讯 21名“公职老赖”被停职、扣薪,另有19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这是海口市最近采取的强硬追贷措施。

据记者从海口市纪委获悉,截至6月30日,海口市共清收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2173.7万元,占拖欠款的93.6%。438人已全部结清本息。仍有16人欠贷款本息149.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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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至2003年12月30日,海口市共有473名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2322.7万元,其中拖欠贷款时间最长的达20年之久,数额最大的本息达722万元。

这些欠款,大部分是上世纪八十至九十年代,海口市一些基层国家公职人员,以各种名义向信用社借贷的。欠贷人员涉及乡镇干部、教师和医疗卫生、农林、粮所、工商、税务部门人员及基层法院干警、公安派出所民警等。

由于当时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不规范,放贷要求把关不严,这些贷款有的用于建房、子女上学,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力还贷;有的贷款用于发展农业经济或做生意,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项目亏损而无力还贷;也有公职人员以发展农村经济为借口,利用职权,在没有任何信用保障的情况下成功贷款,久拖不还。

今年3月25日,央视对海口市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情况曝光后,该市除下发通知外,还采取了强硬的追贷措施,对超期未能还清的“公职老赖”作停职、扣薪处理,发给一定生活费,其余工资用于偿还贷款。对恶意拖欠贷款的,纪委、监察部门给予纪律处分,行为恶劣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目前全市各区、各单位基本完成清欠任务,清欠比率大都在80%以上,其中琼山区完成清欠100%。

今后海口市国家公职人员贷款时,信用社将加大核实力度,确定这些公职人员的家属或者是本人确实存在困难,需要借贷的才发放贷款。在借贷过程中还需要该公职人员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做证明,证明该公职人员借贷情况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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