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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违纪可“自选罚单”

2005-07-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赵秋丽 特约记者 李志臣 通讯员 西牧林 我有话说

本报讯 6月30日,山东省广饶县第一实验小学四年级学生赵小宾上课迟到了,老师没有责备他,而是拿出“罚单”让他选,赵小宾选择了在同学们面前唱一首歌曲以自罚。

这是广饶县第一实验小学正在推行的“自选罚单”制度。据该校校长王玉惠介绍,“自选罚单”的处理办法就是根据学生违纪程度和次

数,学校为违纪学生提供诸如“猜一个学习谜语”、“唱一首校园歌曲”、“背一段名人名言”、“写200字以上的说明书”等十几种改正错误的办法,供学生自行选择。学生每违纪出错一次,可选择一种处理办法,但选择的处理办法不能重复。如果某个学生违纪出错的次数越多,可供自选的“罚单”就越有限。

“以往一些学生违纪后对老师的批评‘口服心不服’,实行让学生自行选择处罚方式的办法后,学生主动认错并改正的明显多了,‘自选罚单’增强了同学们的自律性,能让学生真正认错,减少师生间的摩擦。”已有10年教龄的一年级四班班主任刘爱霞老师深有感触地说。王玉惠校长说 “处罚不是目的,这种管理办法是在尝试新的教育方式。学生自选处罚,说明我们正在逐步走近素质教育,是对功利主义教育思想的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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