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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包装不要花架子

2005-07-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驻柏林记者 柴野 我有话说
不久前,记者陪同从国内来的朋友在柏林购物,他在“鳄鱼”专卖店买了几件名牌T恤衫。售货员用一个白纸袋将几件T恤装起来交给他。朋友要求商场提供鳄鱼专用包装,但售货员却说,他们很久不使用那种包装了。这位朋友还想买些德国特产带回家送人,但转了几家商店都不满意。他的结论是,德国的东西很好,但包装太一般,回国无法当礼
物送人。

显然国人在商品包装的理念上与欧洲人有很大差异。德国10年前开始倡导商品的“无包装”和“简单包装”,强调包装要无害于生态环境、人体健康并可循环利用或再生,从而节约资源和能源。以人们送礼的各种酒为例,在德国,大部分中高档酒没有任何包装,人们去朋友家做客,通常是买一瓶葡萄酒,自己用彩色包装纸一裹,再系上一条色带。德国人在商品的选购上更重内容而非形式。因为商品最重要的是内在质量,外部包装应该是“锦上添花”,而不是“喧宾夺主”。对绝大多数德国消费者来说,货真价实、物有所值是取舍商品的最重要标准。德国消费者协会的施密特先生告诉记者,适度包装有助于提高商品的档次,防止商品在流通过程中受到损坏,但不分品种和价值高低统统过度包装就有欺诈之嫌了。根据德国包装法规定,凡包装体积明显超过商品本身的10%以及包装费用明显超出商品的30%,就应判定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业欺诈”。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绿色消费在德国已经蔚然成风。记者的一位在柏林技术大学环保系担任教授的朋友在谈到这个问题时说,就德国老百姓而言,简单包装更符合消费者的心理需求。老百姓对要购买的商品除了要看质量好坏,还要看它会不会污染环境,会不会破坏生态。他们在购买商品时注重的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选择少用包装、加工比较简单的产品;二是讲究生态效益,选择对环境污染少,对生态有利的产品;三是选择不严重剥削劳工,不侵犯当地居民生存权,不进行不道德动物试验的产品;四是选择不含或少含有害化学成分的食品。

德国于1991年公布了《包装条例》,首次以法律形式要求包装材料的生产和经营者承担义务。条例对物品包装在整个商品中所占的比例和层数都有相应的限制,如包装容器内空位不得超过容器体积的20%;包装容器内商品与商品的间隙应在1厘米以下;商品包装容器内壁的间隙应保持在5毫米以下;包装成本一般应在产品总成本的15%以下等等。有关部门还经常对市场上的商品包装进行检查,对精简的包装予以奖励,对过度包装的商品予以罚款。同时德国经济界依据《包装条例》成立了“德国二元体系”协会,推行“绿点”计划。根据规定,德国包装材料的生产及经营企业要到“德国二元体系”协会注册,交纳“绿点标志使用费”,并获得在其产品上标注“绿点”标志的权利。协会则利用企业交纳的“绿点”费,负责收集包装垃圾,然后进行清理、分拣和循环再生利用。绿色标志使用费交纳多少取决于包装垃圾再生利用的难易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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